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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林钠(注射用炎琥宁)

豪林钠(注射用炎琥宁)

处方药 非医保

悦康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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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病毒性肺炎,病毒性上呼吸道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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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林钠(注射用炎琥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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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豪林钠(注射用炎琥宁)
豪林钠(注射用炎琥宁)
氧氟沙星滴眼液
氧氟沙星滴眼液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炎琥宁。

化学名称:(±)-9-氟-2,3-二氢-3-甲基-10-(4-甲基-1哌嗪基)-7-氧-7氢-吡啶并(1,2,3-de)[1,4]苯并恶嗪-6-羧酸。

生产企业

悦康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参天制药(中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65986

国药准字H20113438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病毒性肺炎,病毒性上呼吸道感染

多种病原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症。详见说明书。

用法用量

临用前,加灭菌注射用水适量使溶解。 1.肌内注射:一次40~80mg,一日1~2次。 2.静脉滴注:用5%葡萄糖注射液或5%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稀释后滴注,一日0.16~0.4g,一日1~2次。 3.小儿酌减或遵医嘱。

一般1天3次,每次滴眼1滴。根据症状可适当增减。

副作用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孕妇禁用。

在调查的共计13329例中,有44例(0.33%)出现了不良反应。主要的不良反应为眼刺激感11件(0.08%)、眼睑瘙痒感8件(0.06%)、眼睑炎6件(0.05%)、结膜充血5件(0.04%)、眼痛5件(0.04%)、眼睑肿胀5件(0.04%)等。1.严重不良反应:休克、过敏样症状:有可能引起休克、过敏样症状,应充分进行观察。当发现红斑、皮疹、呼吸困难、血压降低、眼睑浮肿等症状时应停止给药,予以妥善的处置。2.其它不良反应:发现不良反应时应采取停止给药等妥善的处置。(见说明书表格)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对胎盘绒毛滋养叶细胞有细胞毒(杀灭作用),故孕妇禁用。儿童用药:小儿酌减或遵医嘱。老人用药:尚不明确。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孕妇或可能妊娠的妇女,只有在其治疗的有益性高于可能发生的危险性时方可给药。(对妊娠期间的安全性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国外资料显示在1岁以下的496例使用者中发现有不良反应的为2例(眼睑炎、眼睑肿胀),在1岁至15岁的1657例使用者中发现有不良反应的为2例3件(眼睑肿胀、结膜充血、瘙痒感)。老年用药:通常,老年人的生理功能有所降低,应注意予以减量等。

成分

病毒性肺炎,病毒性上呼吸道感染

多种病原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症。详见说明书。

药理作用

本品系植物穿心莲提取物——穿心莲内酯经酯化、脱水、成盐精制而成的脱水穿心莲内酯琥珀酸半酯钾钠盐,与穿琥宁在体内活性代谢物为同一物质(穿琥宁为穿心莲内酯琥珀酸半酯单钾盐)。穿心莲内酯非临床药理研究表明:1.本品对细菌内毒素引起发热的家兔有较强的解热作用,能促进发热的消退,作用迅速并可维持4小时以上。2.本品能对抗由二甲苯或组织胺所引起毛细血管壁通透性增高。3.本品能缩短戊巴比妥钠引起的小白鼠睡眠潜伏期,延长其睡眠时间,还能加强阈下量的戊巴比妥钠作用,引起小白鼠睡眠,该实验结果提示本品

注意事项

1.在使用过程中如有发热、气短现象,应立即停止用药。一旦出现过敏性休克表现,立即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2.本品需输注前新鲜配制,药物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1.本品不可长期使用。为了防止耐药菌的出现等,原则上应确认敏感性,将用药期限限制在治疗疾病所需的最少时间以内。 2.本品仅用于滴眼。 3.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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