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肠道短路关节炎皮炎综合征,肠道短路关节炎皮炎综合症,小肠旁路关节炎皮炎综合征,绝经期关节炎,更年期关节炎,反应性关节炎,痛经,骨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风湿性关节炎,创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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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尼美舒利。 |
本品每支10ml含玻璃酸钠10mg。辅料为:无水枸橼酸、枸橼酸钠、山梨醇、注射用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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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永正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德国悟兹法姆药业集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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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0426 |
注册证号H20150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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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肠道短路关节炎皮炎综合征,肠道短路关节炎皮炎综合症,小肠旁路关节炎皮炎综合征,绝经期关节炎,更年期关节炎,反应性关节炎,痛经,骨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风湿性关节炎,创伤 |
用于干眼症,缓解干眼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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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依据临床实际情况采用尽可能短的疗程。口服:1.成人,一次0.05~0.1g,每日2次,餐后服用。2.儿童用药见常用剂量为5mg/kg体重/天,分2至3次服用,其它注意见【儿童用药】项。 |
正常使用为一日三次,一次一滴。如需要也可增加使用频率。如需使用频率更高(如每天使用超过10次)请在眼科医生指导下使用。本品可在配戴隐形眼镜时使用,本品使硬性和软性隐形眼镜的配戴更加舒适,且不会形成任何的附着或残留物。本品适于长期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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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尼美舒利或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者。2.对乙酰水杨酸或其它非甾体类抗炎药过敏史者(支气管痉挛、鼻炎、风疹)。3.于冠状动脉搭桥手术(CABG)围手术期疼痛的治疗。4.美舒利具有肝毒性反应病史者。5.用非甾体抗炎药后发生胃肠道出血或穿孔病史的患者。6.动性消化 |
详情见产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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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无试验证实尼美舒利对胎儿是否有毒性,不推荐妊娠妇女使用。尚未证实尼美舒利是否通过母乳排出体外,不推荐哺乳妇女使用。儿童用药:禁止12岁以下儿童使用。老人用药:老年患者因肾功能减退,用量应严格遵守医嘱,医生可根据情况适当减少。 |
本品可以用于孕妇及哺乳期妇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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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肠道短路关节炎皮炎综合征,肠道短路关节炎皮炎综合症,小肠旁路关节炎皮炎综合征,绝经期关节炎,更年期关节炎,反应性关节炎,痛经,骨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风湿性关节炎,创伤 |
用于干眼症,缓解干眼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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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属非甾体类抗炎药,具有抗炎、镇痛、解热作用。其作用机理尚未完全清楚,可能主要与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白细胞的介质释放和多形核白细胞的氧化反应有关。 |
本品包含玻璃酸的钠盐,是一种存在于眼部和身体其他一些部分的天然物质。玻璃酸钠的特性是可以在眼睛表面形成一种规则、稳定、长效的水分膜,不易被洗去,而且不会引起视力模糊并可长时间保护眼睛不会有干涩和刺激感。治疗干眼症的主要目的是增加角膜前泪液膜的稳定性和容量。玻璃酸是一种与粘蛋白(1种泪液成分)化学结构、分子量和流变学性质都相似的物质。由于它的粘弹性,眼睛可以保持润滑而不会引起视力损害。另外,玻璃酸的水结合容量可以保持眼睛表面的湿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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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建议使用最小的有效剂量、最短的疗程,以减少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如果治疗无效请终止本品的治疗。在治疗期间应监测肝肾心功能等检查。罕见本品引起严重肝损伤的报道,致死性报道更为罕见。服用本品治疗期间出现肝损伤症状(如厌食、恶心、呕吐、腹痛、疲倦、尿赤)的患者及肝功能检查出现异常的患者应该被终止治疗。这些患者不应该继续服用本品。有报导显示本品短期服用后引起肝损害,其中绝大多数属于可逆性病变。服用本品进行治疗期间必须避免同时使用已知的肝损害性药物与过量饮酒,因为任何一种因素均可能增加本品的肝损害风险。服用本品进行治 |
1.切勿将滴瓶头接触眼睑及其表面,以防污染。2.海露玻璃酸钠滴眼液不能和其他眼科用药同时使用。如果使用任何其他滴眼液,请在30分钟后再使用本品。眼膏应在使用本品后使用。3.本品正常使用为一日三次,一次一滴,如需要也可增加使用频率。如每天使用需超过10次,请在眼科医生指导下使用。4.孕妇、哺乳期妇女、儿童、老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因使用本品而出现眼部痛痒、烧灼感、眼睛刺痛、结膜充血等不适症状时,应停止使用,严重者应到医院就诊。6.使用本品症状未见改善时,应停止使用。7.为防止污染,不应与其他人通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