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慢性关节炎症,类风湿性关节炎,骨关节炎,术后疼痛,急性创伤疼痛,痛经,上呼吸道感染发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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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尼美舒利。 |
千斤拔、金樱根、穿心莲、功劳木、单面针、当归、鸡血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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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太阳石(唐山)药业有限公司 |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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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0403 |
国药准字Z20020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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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慢性关节炎症,类风湿性关节炎,骨关节炎,术后疼痛,急性创伤疼痛,痛经,上呼吸道感染发热 |
清热除湿,益气化瘀。用于湿热瘀阻所致的带下病,腹痛,症见带下量多、色黄质稠,小腹疼痛 ,腰骶酸痛,神疲乏力;慢性盆腔炎、子宫内膜炎、慢性宫颈炎见有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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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依据临床实际情况采用尽可能短的疗程。口服。 1.成人,一次0.05~0.1g,每日2次,餐后服用。 2.儿童用药见常用剂量为5mg/kg体重/天,分2至3次服用。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14天为一疗程;温开水送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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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已知对尼美舒利或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者。2.具有对乙酰水杨酸或其它非甾体类抗炎药过敏史者(支气管痉挛、鼻炎、风疹)。3.禁用于冠状动脉搭桥手术(CABG)围手术期疼痛的治疗。4.对尼美舒利具有肝毒性反应病史者。5.有应用非甾体抗炎药后发生胃肠道出血或穿孔病史的患者。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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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儿童用药见常用剂量为5mg/kg体重/天,分2至3次服用。老人用药:老年患者使用非甾体抗炎药出现不良反应的频率增加,尤其是胃肠道出血和穿孔,其风险可能是致命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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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慢性关节炎症,类风湿性关节炎,骨关节炎,术后疼痛,急性创伤疼痛,痛经,上呼吸道感染发热 |
清热除湿,益气化瘀。用于湿热瘀阻所致的带下病,腹痛,症见带下量多、色黄质稠,小腹疼痛 ,腰骶酸痛,神疲乏力;慢性盆腔炎、子宫内膜炎、慢性宫颈炎见有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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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属口服非甾体抗炎药,具有抗炎、镇痛、解热作用。其作用机制尚未完全清楚,主要与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白细胞的介质释放和多形核白细胞的氧化反应有关。 |
临床前动物试验结果提示:本品对巴豆油致小鼠耳肿胀、角叉菜胶致大鼠足跖肿胀及大鼠棉球肉芽肿均有抑制作用;对异物致大鼠子宫炎症有抑制作用;对醋酸致小鼠腹腔毛细血管通透性增高有抑制作用;提高失血性血虚模型小鼠的红细胞、血红蛋白水平;促进环磷酰胺致免疫功能低下小鼠血清溶血素抗体的生成及吞噬细胞的吞噬能力:对大肠杆菌感染小鼠有一定的保护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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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根据控制症状的需要,在最短治疗时间内使用最低有效剂量,可以使不良反应降到最低。2.如果治疗无效,请终止本品的治疗。3.长期应用应监测肝肾心功能等检查。4.罕见本品引起严重肝损伤的报道,致死性报道更为罕见。服用本品治疗期间出现肝损伤症状(如厌食,恶心,呕吐,腹痛,疲倦,尿赤)的患者及肝功能检查出现异常的患者应该被终止治疗。这些患者不应该继续服用本品。有报导显示本品短期服用后引起肝损害,其中绝大多数属于可逆性病变。5.服用本品进行治疗期间必须避免同时使用已知的肝损害性药物与 |
1.孕妇禁用;2.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3.不宜与感冒药同时服用;4.过敏体质者慎用;5.月经过多者不宜服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