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燥湿,杀虫止痒。适用于湿热蕴结所致的妇女带下量多,色黄或呈泡沫状,气味臭秽;亦可用于湿疹,手足癣(水疱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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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黄柏、黄连、蛇床子、土茯苓、白鲜皮、苦参、百部、虎杖、蒲公英、丹参、丁香、薄荷、花椒、白矾、地肤子、冰片。 |
紫草、灵芝、降香、丹参、红花、制何首乌、海螵蛸、牡丹皮、黄药子、苍术(泡)、甘草蒺藜、龙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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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五0五药业有限公司 |
陕西华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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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B20021012 |
国药准字Z200542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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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燥湿,杀虫止痒。适用于湿热蕴结所致的妇女带下量多,色黄或呈泡沫状,气味臭秽;亦可用于湿疹,手足癣(水疱型)。 |
补益肝肾,活血祛瘀,养血祛风。用于肝肾不足、血虚风盛所致的白癜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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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洗浴、外擦或冲洗,一日1~2次。带下病:可取本品适量外擦患部,或将装入适量药液的冲洗器送入阴道内直接冲洗(冲洗器用完后应用清水冲洗干净,妥善保存,下次使用前再用开水冲洗一次);湿疹、手足癣:可取本品10毫升加90毫升温水,搅匀后洗浴,或直接用本品外擦。 |
口服。一次2.5g,十岁以下小儿服量减半,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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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带下病患者经期、孕期妇女禁用。 |
1.消化系统:食欲不振、恶心、厌油、肝区疼痛及尿黄、目黄、皮肤黄染等表现,转氨酶升高等肝生化指标异常,有肝衰竭的个案报告。2.皮肤及其附件:皮疹。3.全身性:乏力。4.精神神经系统:头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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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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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燥湿,杀虫止痒。适用于湿热蕴结所致的妇女带下量多,色黄或呈泡沫状,气味臭秽;亦可用于湿疹,手足癣(水疱型)。 |
补益肝肾,活血祛瘀,养血祛风。用于肝肾不足、血虚风盛所致的白癜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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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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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4.治疗期间忌房事,配偶如有感染应同时治疗。5.未婚或绝经后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外阴白色病变、糖尿病所致的瘙痒不宜使用。7.带下伴血性分泌物,或伴有尿频、尿急、尿痛者,应去医院就诊。8.带下量多用药7天、湿疹及手足癣类用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及酒精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服药前应做肝生化指标检查。服药期间应定期监测肝生化指标,一般每月应做一次肝生化指标检查。如发现肝生化指标异常或出现全身乏力、食欲不振、厌油、恶心、尿黄、目黄、皮肤黄染等可能与肝损伤有关的临床表现时,或原有肝生化检查异常、肝损伤临床症状加重时,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2.严格控制剂量和疗程,避免超剂量、长期服用。 3.老年人及肝生化指标异常、有肝病史者慎用。 4.目前尚无系统的儿童用药安全性研究资料,儿童应慎用。 5.已知有本品或组方药物肝损伤家族史的患者慎用。 6.应避免与其他有肝毒性的药物联合使用。 7.服药过程患部宜常日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