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病毒性疾病,急性病毒性肝炎,慢性病毒性肝炎,带状疱疹,尖锐湿疣,肿瘤,毛细胞性白血病,慢性髓细胞性白血病,多发性骨髓瘤,非何杰金氏淋巴瘤,恶性黑色素瘤,肾细胞癌,喉乳头状瘤,卡波氏肉瘤,卵,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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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重组人干扰素α2b。 |
本品主要成份为枸橼酸西地那非。化学名称:1-{4-乙氧基-3-(6,7-二氢-1-甲基-7-氧代-3-丙基-1 氢-吡唑并[4,3d]嘧啶-5-基)苯磺酰}-4-甲基哌嗪枸橼酸盐分子式:C22H30N6O4S·C6H8O7分子量:666.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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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制药总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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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S20090032 |
国药准字H201730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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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病毒性疾病,急性病毒性肝炎,慢性病毒性肝炎,带状疱疹,尖锐湿疣,肿瘤,毛细胞性白血病,慢性髓细胞性白血病,多发性骨髓瘤,非何杰金氏淋巴瘤,恶性黑色素瘤,肾细胞癌,喉乳头状瘤,卡波氏肉瘤,卵,癌 |
西地那非适用于治疗勃起功能障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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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慢性乙型肝炎:皮下或肌内注射,3~6×106IU/日,连用四周后改为3次/周,连用16周以上。 2.急慢性丙型肝炎:皮下或肌内注射,3~6×106IU/日,连用四周后改为3次/周,连用16周以上。 3.丁型肝炎:皮下或肌内注射,4~5×106IU/日,连用四周后改为3次/周,连用16周以上。 4.带状疱疹:肌内注射,1×106IU/日,连用6天,同时口服无环鸟苷。 5.尖锐湿疣:可单独应用,肌内注射,1~3×106IU/日,连用四周。也可与激光或电灼等合用,一般采用疣体基底部注射,1×106IU/次。 |
对大多数患者,推荐剂量为50毫克,在性活动前约1小时按需服用,但在性活动前0.5~4小时内的任何时候服用均可基于药效和耐受性,剂量可增加至100毫克(最大推荐剂量)或降低至25毫克。每日最多服用1次。(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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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重组人干扰素α2b或该制剂的任何成分有过敏史者禁用。2.患有严重心脏疾病者禁用。3.严重的肝、肾或骨髓功能不正常者禁用。4.癫痫及中枢神经系统功能损伤者禁用。5.有其他严重疾病不能耐受本品者,不宜使用 |
上市前的经验:在全球范围的临床试验中,三千七百多名患者(年龄19-87岁)服用了西地那非。其中五百五十多名患者的治疗时间在一年以上。在安慰剂对照临床试验中,试验组因不良事件停药率(2.5%)较安慰剂组(2.3%)无显著差异。不良事件一般是短暂的、性质多为轻到中度。在各种形式的临床试验中,试验组患者报告的不良事件通常相似。固定剂量试验中,某些不良事件的发生随剂量增加而增加。通常,灵活剂量试验更能反映药物的推荐剂量用法,试验中所见不良事件的性质与固定剂量试验相似。其余请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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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孕妇用药经验有限,孕妇内安全使用本品的方法尚未建立。因此,当孕妇病情十分需要使用本品时,应由临床医生仔细斟酌,只有当用药对母体的益处大于对胎儿的潜在危险时方可使用。 2.无资料显示使用本品后干扰素是否经母乳分泌,哺乳期妇女需要用药时应考虑本品对母体的重要程度,来决定是否终止哺乳或终止用药。儿童用药:儿童用药经验仍有限,对此类病例应小心权衡利弊后遵医嘱用药。老人用药:对患有心脏病、癌症晚期的老年患者,在接受本品治疗前及治疗期中都应做心电图检查,遵医嘱调整或停止使用本品。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西地那非不适用于妇女。儿童用药:西地那非不适用于新生儿和儿童。老年用药:健康老年志愿者(≥65岁)的西地那非清除率降低(见“【药代动力学】:特殊人群的药代动力学”)。鉴于血药浓度较高可能同时增加疗效和不良事件的发生,故起始剂量以25mg为宜(见【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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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病毒性疾病,急性病毒性肝炎,慢性病毒性肝炎,带状疱疹,尖锐湿疣,肿瘤,毛细胞性白血病,慢性髓细胞性白血病,多发性骨髓瘤,非何杰金氏淋巴瘤,恶性黑色素瘤,肾细胞癌,喉乳头状瘤,卡波氏肉瘤,卵,癌 |
西地那非适用于治疗勃起功能障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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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本品是利用携带人白细胞干扰素α2b基因质粒的重组假单胞菌生产的,具有广谱抗病毒、抗肿瘤、抑制细胞增殖以及提高免疫功能等作用。2.干扰素与细胞表面受体结合,诱导细胞产生多种抗病毒蛋白,抑制病毒在细胞内繁殖。3.干扰素对肿瘤细胞具有直接抑制作用,能调节宿主抗肿瘤免疫反应并通过抑制、分解肿瘤细胞生长所需因子等作用改变宿主与肿瘤细胞的关系。4.干扰素提高免疫功能包括增强巨噬细胞的吞噬功能,增强淋巴细胞对靶细胞的细胞毒性和天然杀伤性细胞的功能。5.急性毒理试验:小鼠腹膜内及静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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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冻干制剂为白色疏松体,溶解后为无色透明液体,如遇有浑浊、沉淀等异常现象,则不得使用。包装瓶有损坏、过期失效不能使用。2.以注射用水溶解时应沿瓶壁注入,以免产生气泡,溶解后宜于当日用完,不得放置保存。 |
1. 服用前应避免高脂肪饮食;2. 避免与硝酸酯类药物同服;3. 心脏病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4. 避免过量饮酒;5.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宜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