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病毒性疾病,急性病毒性肝炎,慢性病毒性肝炎,带状疱疹,尖锐湿疣,肿瘤,毛细胞性白血病,慢性髓细胞性白血病,多发性骨髓瘤,非何杰金氏淋巴瘤,恶性黑色素瘤,肾细胞癌,喉乳头状瘤,卡波氏肉瘤,卵,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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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重组人干扰素α2b。 |
枸橼酸莫沙必利。、 化学名称:4-氨基-5-氯-2-乙氧基-N-{[4-(4-氟苄基)-2-吗啉基]甲基}苯甲酰胺枸橼酸盐 分子式:C21H25ClFN3O3·C6H8O7·2H2O 分子量:65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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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上药信谊药厂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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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S20090032 |
国药准字H200517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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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病毒性疾病,急性病毒性肝炎,慢性病毒性肝炎,带状疱疹,尖锐湿疣,肿瘤,毛细胞性白血病,慢性髓细胞性白血病,多发性骨髓瘤,非何杰金氏淋巴瘤,恶性黑色素瘤,肾细胞癌,喉乳头状瘤,卡波氏肉瘤,卵,癌 |
本品为消化道促动力剂,主要用于功能性消化不良伴有胃灼热、嗳气、恶心、呕吐、早饱、上腹胀、上腹痛等消化道症状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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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慢性乙型肝炎:皮下或肌内注射,3~6×106IU/日,连用四周后改为3次/周,连用16周以上。 2.急慢性丙型肝炎:皮下或肌内注射,3~6×106IU/日,连用四周后改为3次/周,连用16周以上。 3.丁型肝炎:皮下或肌内注射,4~5×106IU/日,连用四周后改为3次/周,连用16周以上。 4.带状疱疹:肌内注射,1×106IU/日,连用6天,同时口服无环鸟苷。 5.尖锐湿疣:可单独应用,肌内注射,1~3×106IU/日,连用四周。也可与激光或电灼等合用,一般采用疣体基底部注射,1×106IU/次。 |
口服,一次5mg(1粒),一日3次,饭前服用,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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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重组人干扰素α2b或该制剂的任何成分有过敏史者禁用。2.患有严重心脏疾病者禁用。3.严重的肝、肾或骨髓功能不正常者禁用。4.癫痫及中枢神经系统功能损伤者禁用。5.有其他严重疾病不能耐受本品者,不宜使用 |
主要表现为腹泻、腹痛、口干、皮疹及倦怠、头晕等。偶见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甘油三酯升高及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碱性磷酸酶(AKP)、γ-谷氨酰转肽酶(GGT)升高。另可见心电图的异常改变,或出现心悸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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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孕妇用药经验有限,孕妇内安全使用本品的方法尚未建立。因此,当孕妇病情十分需要使用本品时,应由临床医生仔细斟酌,只有当用药对母体的益处大于对胎儿的潜在危险时方可使用。 2.无资料显示使用本品后干扰素是否经母乳分泌,哺乳期妇女需要用药时应考虑本品对母体的重要程度,来决定是否终止哺乳或终止用药。儿童用药:儿童用药经验仍有限,对此类病例应小心权衡利弊后遵医嘱用药。老人用药:对患有心脏病、癌症晚期的老年患者,在接受本品治疗前及治疗期中都应做心电图检查,遵医嘱调整或停止使用本品。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因其安全性未确定,应避免使用本品。 儿童用药:儿童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尚未确定(没有使用经验)。 老年用药:老年人用药需注意观察,发现不良反应应立即进行适当的处理,如减量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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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病毒性疾病,急性病毒性肝炎,慢性病毒性肝炎,带状疱疹,尖锐湿疣,肿瘤,毛细胞性白血病,慢性髓细胞性白血病,多发性骨髓瘤,非何杰金氏淋巴瘤,恶性黑色素瘤,肾细胞癌,喉乳头状瘤,卡波氏肉瘤,卵,癌 |
本品为消化道促动力剂,主要用于功能性消化不良伴有胃灼热、嗳气、恶心、呕吐、早饱、上腹胀、上腹痛等消化道症状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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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本品是利用携带人白细胞干扰素α2b基因质粒的重组假单胞菌生产的,具有广谱抗病毒、抗肿瘤、抑制细胞增殖以及提高免疫功能等作用。2.干扰素与细胞表面受体结合,诱导细胞产生多种抗病毒蛋白,抑制病毒在细胞内繁殖。3.干扰素对肿瘤细胞具有直接抑制作用,能调节宿主抗肿瘤免疫反应并通过抑制、分解肿瘤细胞生长所需因子等作用改变宿主与肿瘤细胞的关系。4.干扰素提高免疫功能包括增强巨噬细胞的吞噬功能,增强淋巴细胞对靶细胞的细胞毒性和天然杀伤性细胞的功能。5.急性毒理试验:小鼠腹膜内及静脉 |
本品为选择性5-羟色胺(5-HT4)受体激动剂,通过兴奋胃肠道胆碱能中间神经元及肌间神经丛的5-HT4受体,促进乙酰胆碱的释放,从而增强上消化道(胃和小肠)运动。研究显示,本品具有促进胃及十二指肠运动,加快胃排空的作用。大鼠研究显示,本品重复给药一周,其对胃排空的促进作用减弱。啮齿类动物的长期(大鼠104周,小鼠92周)给药研究中,剂量为30-100mg/kg/天(相当于临床推荐用剂量的100-300倍)是地,肝脏细胞腺瘤和甲状腺细胞腺瘤的发生率增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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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冻干制剂为白色疏松体,溶解后为无色透明液体,如遇有浑浊、沉淀等异常现象,则不得使用。包装瓶有损坏、过期失效不能使用。2.以注射用水溶解时应沿瓶壁注入,以免产生气泡,溶解后宜于当日用完,不得放置保存。 |
服用一段时间(通常为2周),消化道症状没有改善时,应停止服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