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病毒性疾病,急性病毒性肝炎,慢性病毒性肝炎,带状疱疹,尖锐湿疣,肿瘤,毛细胞性白血病,慢性髓细胞性白血病,多发性骨髓瘤,非何杰金氏淋巴瘤,恶性黑色素瘤,肾细胞癌,喉乳头状瘤,卡波氏肉瘤,卵,癌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重组人干扰素α2b。 |
本品主要成份为:奥美拉唑。 |
|
生产企业 |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汕头经济特区鮀滨制药厂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S20090032 |
国药准字H10980308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病毒性疾病,急性病毒性肝炎,慢性病毒性肝炎,带状疱疹,尖锐湿疣,肿瘤,毛细胞性白血病,慢性髓细胞性白血病,多发性骨髓瘤,非何杰金氏淋巴瘤,恶性黑色素瘤,肾细胞癌,喉乳头状瘤,卡波氏肉瘤,卵,癌 |
适用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应激性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和卓-艾综合征(胃泌素瘤)。 |
|
用法用量 |
1.慢性乙型肝炎:皮下或肌内注射,3~6×106IU/日,连用四周后改为3次/周,连用16周以上。 2.急慢性丙型肝炎:皮下或肌内注射,3~6×106IU/日,连用四周后改为3次/周,连用16周以上。 3.丁型肝炎:皮下或肌内注射,4~5×106IU/日,连用四周后改为3次/周,连用16周以上。 4.带状疱疹:肌内注射,1×106IU/日,连用6天,同时口服无环鸟苷。 5.尖锐湿疣:可单独应用,肌内注射,1~3×106IU/日,连用四周。也可与激光或电灼等合用,一般采用疣体基底部注射,1×106IU/次。 |
口服,不可咀嚼。1.消化性溃疡:一次20mg(一次1粒),一日1~2次。每日晨起吞服或早晚各一次,胃溃疡疗程通常为4-8周,十二指肠溃疡疗程通常2~4周。2.反流性食管炎:一次20~60mg(一次l~3粒),一日1-2次。晨起吞服或早晚备一次,疗程通常为4~8周。3.卓-艾综合征:一次60mg(一次3粒),一日1次,以后每日总剂量可根据病情调整为20~120mg(1~6粒),若一日总剂量需超过80mg(4粒)时,应分为两次服用。 |
|
副作用 |
1.对重组人干扰素α2b或该制剂的任何成分有过敏史者禁用。2.患有严重心脏疾病者禁用。3.严重的肝、肾或骨髓功能不正常者禁用。4.癫痫及中枢神经系统功能损伤者禁用。5.有其他严重疾病不能耐受本品者,不宜使用 |
本品耐受性良好,常见不良反应是腹泻、头痛、恶心、腹痛、胃肠胀气及便秘,偶见血清氨基转移酶(ALT,AST)增高、皮疹、眩晕、嗜睡、失眠等,这些不良反应通常是轻微的,可自动消失,与剂量无关。 |
|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孕妇用药经验有限,孕妇内安全使用本品的方法尚未建立。因此,当孕妇病情十分需要使用本品时,应由临床医生仔细斟酌,只有当用药对母体的益处大于对胎儿的潜在危险时方可使用。 2.无资料显示使用本品后干扰素是否经母乳分泌,哺乳期妇女需要用药时应考虑本品对母体的重要程度,来决定是否终止哺乳或终止用药。儿童用药:儿童用药经验仍有限,对此类病例应小心权衡利弊后遵医嘱用药。老人用药:对患有心脏病、癌症晚期的老年患者,在接受本品治疗前及治疗期中都应做心电图检查,遵医嘱调整或停止使用本品。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虽然动物实验表明,本品无胎儿毒性或致畸作用,但对孕妇一般不用,对哺乳期妇女也应慎用。儿童用药:尚无儿童用药经验,婴幼儿禁用。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
成分 |
病毒性疾病,急性病毒性肝炎,慢性病毒性肝炎,带状疱疹,尖锐湿疣,肿瘤,毛细胞性白血病,慢性髓细胞性白血病,多发性骨髓瘤,非何杰金氏淋巴瘤,恶性黑色素瘤,肾细胞癌,喉乳头状瘤,卡波氏肉瘤,卵,癌 |
适用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应激性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和卓-艾综合征(胃泌素瘤)。 |
|
药理作用 |
1.本品是利用携带人白细胞干扰素α2b基因质粒的重组假单胞菌生产的,具有广谱抗病毒、抗肿瘤、抑制细胞增殖以及提高免疫功能等作用。2.干扰素与细胞表面受体结合,诱导细胞产生多种抗病毒蛋白,抑制病毒在细胞内繁殖。3.干扰素对肿瘤细胞具有直接抑制作用,能调节宿主抗肿瘤免疫反应并通过抑制、分解肿瘤细胞生长所需因子等作用改变宿主与肿瘤细胞的关系。4.干扰素提高免疫功能包括增强巨噬细胞的吞噬功能,增强淋巴细胞对靶细胞的细胞毒性和天然杀伤性细胞的功能。5.急性毒理试验:小鼠腹膜内及静脉 |
||
注意事项 |
1.本品冻干制剂为白色疏松体,溶解后为无色透明液体,如遇有浑浊、沉淀等异常现象,则不得使用。包装瓶有损坏、过期失效不能使用。2.以注射用水溶解时应沿瓶壁注入,以免产生气泡,溶解后宜于当日用完,不得放置保存。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3.长期服用需定期检查肝肾功能;4.可能引起维生素B12缺乏;5.与某些药物可能存在相互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