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出血,血小板减少性紫癜,脑出血,胃肠道出血,泌尿道出血,眼底出血,齿龈出血,鼻出血,尿道出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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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酚磺乙胺 |
栀子、黄连、黄芩、黄柏、大黄、金银花、知母、天花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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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衡山药业有限公司 |
广东宏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宏兴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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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2924 |
国药准字Z440215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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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出血,血小板减少性紫癜,脑出血,胃肠道出血,泌尿道出血,眼底出血,齿龈出血,鼻出血,尿道出血 |
清热泻火,凉血解毒。用于肺胃热盛,口舌生疮,牙龈肿痛,目赤眩晕,咽喉肿痛,吐血衄血,大便秘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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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口服。成人一次0.5-1g。 2.儿童按体重一次10mg/kg,一日3次。 |
口服。一次9g,一日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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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可能导致头晕、恶心、呕吐、皮疹等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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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儿童按体重一次10mg/kg,一日3次。老人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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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出血,血小板减少性紫癜,脑出血,胃肠道出血,泌尿道出血,眼底出血,齿龈出血,鼻出血,尿道出血 |
清热泻火,凉血解毒。用于肺胃热盛,口舌生疮,牙龈肿痛,目赤眩晕,咽喉肿痛,吐血衄血,大便秘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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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动物实验证实本药可降低毛细血管通透性,使血管收缩,出血时间缩短。2.本药还能增强血小板的聚集性和黏附性,促进血小板释放凝血活性物质,缩短凝血时间,但确切疗效有待进一步肯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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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可能导致头晕、恶心、呕吐、皮疹等不良反应。 |
1.孕妇及月经期妇女慎用;2.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3.不宜与含川乌、草乌的药物同用;4.脾胃虚寒者慎用;5.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