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出血,血小板减少性紫癜,脑出血,胃肠道出血,泌尿道出血,眼底出血,齿龈出血,鼻出血,尿道出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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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酚磺乙胺 |
阿胶、熟地黄、何首乌、鸡血藤、当归、白芍、枸杞子、黄芪、川穹、淫羊藿、补骨脂、大枣、灸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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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衡山药业有限公司 |
贵阳德昌祥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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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2924 |
国药准字B200204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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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出血,血小板减少性紫癜,脑出血,胃肠道出血,泌尿道出血,眼底出血,齿龈出血,鼻出血,尿道出血 |
补血益气,养阴扶阳。用于肿瘤患者放疗、化疗所致白细胞减少症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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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口服。成人一次0.5-1g。 2.儿童按体重一次10mg/kg,一日3次。 |
口服,一次40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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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可能导致头晕、恶心、呕吐、皮疹等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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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儿童按体重一次10mg/kg,一日3次。老人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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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出血,血小板减少性紫癜,脑出血,胃肠道出血,泌尿道出血,眼底出血,齿龈出血,鼻出血,尿道出血 |
补血益气,养阴扶阳。用于肿瘤患者放疗、化疗所致白细胞减少症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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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动物实验证实本药可降低毛细血管通透性,使血管收缩,出血时间缩短。2.本药还能增强血小板的聚集性和黏附性,促进血小板释放凝血活性物质,缩短凝血时间,但确切疗效有待进一步肯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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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可能导致头晕、恶心、呕吐、皮疹等不良反应。 |
1.孕妇及月经期妇女慎用;2.糖尿病患者禁服;3.感冒发热患者暂停服用;4.不宜与含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同服;5.服用期间如出现头晕、心悸、气短、胸闷、恶心等不适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