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慢性肝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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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硫普罗宁钠 |
本品主要成份为托吡卡胺。化学名称:N-乙基-N-(4-吡啶甲基)-a-(羟基甲基)-苯乙酰胺分子式:C17H20N2O2分子量:284.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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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河南省新谊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无锡济民可信山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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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0038 |
国药准字H320211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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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慢性肝炎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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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一次2支(0.2g),一日一次,连续4周。 配制方法:用5一10%的葡萄糖注射液或0.9%氯化钠注射液250~500ml稀释,按常规方法静脉滴注。临用现配。 |
滴眼剂0.5%溶液滴眼,一次一滴,间隔5分钟滴第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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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硫普罗宁钠可能引起恶心、呕吐、腹泻等胃肠道反应,偶见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严重时可导致过敏性休克。 |
本品0.5%溶液滴眼1~2次,每次一滴的不良反应罕见,1%溶液可能产生暂时的刺激症状。因本品为类似阿托品的药物,故可使闭角型青光眼眼压急剧升高,也可能激发未被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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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期及哺乳期妇女禁用。儿童用药:禁用。老人用药:未进行该项目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婴幼儿对本品的不良反应极为敏感,药物吸收后可引起眼局部皮肤潮红、口干等。老年用药:高龄者容易产生类阿托品样毒性反应,也有可能诱发未经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一经发现应即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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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慢性肝炎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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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硫普罗宁是一种与青霉胺性质相似的含巯基药物,具有保护肝脏组织及细胞的作用。动物试验显示,硫普罗宁能够通过提供巯基,防止四氯化碳、乙硫氨酸、对乙酰氨基酚等造成的肝脏损害,并对慢性肝损伤的甘油三酯的蓄积有抑制作用。硫普罗宁可以使肝细胞线粒体中ATP酶的活性降低,从而保护肝线粒体结构,改善肝功能。此外,硫普罗宁还可以通过巯基与自由基的可逆结合,清除自由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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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硫普罗宁钠可能引起恶心、呕吐、腹泻等胃肠道反应,偶见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严重时可导致过敏性休克。 |
1.为避免药物经鼻粘膜吸收,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 2.如出现口干、颜面潮红等阿托品样毒性反应应即停用,必要时予拟胆碱类药物解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