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急性肝炎,慢性肝炎,脂肪肝,酒精肝,药物性肝损伤,重金属中毒,放疗,化疗,肿瘤,老年性早期白内障,玻璃体浑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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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硫普罗宁。 |
本品主要成份为:奥美拉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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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河南省新谊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汕头经济特区鮀滨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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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80086 |
国药准字H109803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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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急性肝炎,慢性肝炎,脂肪肝,酒精肝,药物性肝损伤,重金属中毒,放疗,化疗,肿瘤,老年性早期白内障,玻璃体浑浊 |
适用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应激性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和卓-艾综合征(胃泌素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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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静脉滴注,一次2支,一日一次,连续4周。 2.配制方法:临用前每支注射用硫普罗宁门(1OOmg/支)先用包装盒内所附专用溶剂5%的碳酸氢钠(pH=7.5~8.5)溶液2m1溶解,再扩容至5~l0的葡萄糖溶液或生理盐水250~500ml中,按常规静脉滴注。 |
口服,不可咀嚼。1.消化性溃疡:一次20mg(一次1粒),一日1~2次。每日晨起吞服或早晚各一次,胃溃疡疗程通常为4-8周,十二指肠溃疡疗程通常2~4周。2.反流性食管炎:一次20~60mg(一次l~3粒),一日1-2次。晨起吞服或早晚备一次,疗程通常为4~8周。3.卓-艾综合征:一次60mg(一次3粒),一日1次,以后每日总剂量可根据病情调整为20~120mg(1~6粒),若一日总剂量需超过80mg(4粒)时,应分为两次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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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以下患者禁用:2.对本品成分过敏的患者。3.重症肝炎并伴有高度黄疸、顽固性腹水、消化道出血等并发症的肝病患者。4.肾功能不全合并糖尿病者。5.孕妇及哺乳妇女和儿童。6.急性重症铅、汞中毒患者。 |
本品耐受性良好,常见不良反应是腹泻、头痛、恶心、腹痛、胃肠胀气及便秘,偶见血清氨基转移酶(ALT,AST)增高、皮疹、眩晕、嗜睡、失眠等,这些不良反应通常是轻微的,可自动消失,与剂量无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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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禁用。儿童用药:禁用。老人用药:尚不明确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虽然动物实验表明,本品无胎儿毒性或致畸作用,但对孕妇一般不用,对哺乳期妇女也应慎用。儿童用药:尚无儿童用药经验,婴幼儿禁用。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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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急性肝炎,慢性肝炎,脂肪肝,酒精肝,药物性肝损伤,重金属中毒,放疗,化疗,肿瘤,老年性早期白内障,玻璃体浑浊 |
适用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应激性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和卓-艾综合征(胃泌素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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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动物试验表明,本品对TAA(硫代乙酰胺)、CC14(四氯化碳)所造成动物急性肝损伤模型中血清AST、ALT升高有降低作用,对慢性肝损伤模型引起的甘油三酯的蓄积有抑制作用。2.本品可以促进肝糖元合成,抑制胆固醇增高,有利于血清白蛋白/球蛋白比值回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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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出现过敏反应的患者应停用本药。2.以下患者慎用:(1)老年患者。(2)有哮喘病史的患者。(3)既往曾使用过青霉胺或使用青霉胺时发生过严重不良反应的患者,对于曾出现过青霉胺毒性的患者,使用本药应从较小的剂量开始。3.用药前后及用药时应定期进行下列检查以监测本药的毒性作用:外周血细胞计数、血小板计数、血红蛋白量、血浆白蛋白量、肝功能、24小时尿蛋白。4.治疗中每3个月或每6个月应检查一次尿常规。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3.长期服用需定期检查肝肾功能;4.可能引起维生素B12缺乏;5.与某些药物可能存在相互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