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阴虚火旺、潮热盗汗、口干咽痛、耳鸣遗精、小便短赤、大便干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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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知母、黄柏、熟地黄、山茱萸(制)、牡丹皮、山药、茯苓、泽泻。 |
黄芪、炒白术、陈皮、麦冬、黄芩、炒山楂、炒莱菔子。辅料为炼蜜、山梨酸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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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三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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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3336 |
国药准字Z440233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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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阴虚火旺、潮热盗汗、口干咽痛、耳鸣遗精、小便短赤、大便干结。 |
健脾益胃,理气消食。用于小儿饮食不节损伤脾胃引起的纳呆食少,脘胀腹满,手足心热,自汗乏力,大便不调,以至厌食、恶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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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大蜜丸一次1丸,一日2次。 |
口服,3岁以内一次5~10毫升,3岁以上一次10~20毫升;一日2次,用时摇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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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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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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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阴虚火旺、潮热盗汗、口干咽痛、耳鸣遗精、小便短赤、大便干结。 |
健脾益胃,理气消食。用于小儿饮食不节损伤脾胃引起的纳呆食少,脘胀腹满,手足心热,自汗乏力,大便不调,以至厌食、恶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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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不易消化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4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患儿平时应少吃巧克力及带颜色的饮料,和油腻厚味等不易消化的食品。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3.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4.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5.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6.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