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胃肠动力障碍性疾病、功能性消化不良、胃轻瘫综合征、胃下垂、胃食管反流病、慢性胃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胃切除术后并发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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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伊托必利。化学名:n-[4-[2-(二甲基氨基)乙氧基]苄基]-3,4-二甲氧基苯甲酰胺盐酸盐。分子式:C20H26N2O4·HCl分子量:394.89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粒含甲硝唑0.2g,人工牛黄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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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安徽省芬格欣药业有限公司 |
湖南马王堆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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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63183 |
国药准字H430218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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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胃肠动力障碍性疾病、功能性消化不良、胃轻瘫综合征、胃下垂、胃食管反流病、慢性胃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胃切除术后并发症。 |
用于急性智齿冠周炎、局部牙槽脓肿、牙髓炎、根尖周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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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每次50mg(1片),每日3次,饭前20分钟服用。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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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2.胃肠道出血、机械梗阻或穿孔时禁用。 |
1.本品最严重不良反应为高剂量时可引起癫病发作和周围神经病变,后者主要表现为肢端麻木和感觉异常。某些病例长期用药时可产生持续性周围神经病变。 2. 其他常见的不良反应有: (1) 胃肠道反应, 如恶心、食欲减退、呕吐、腹泻、腹部不适、 味觉改变、口干、口腔金属味等。 (2)可逆性粒细胞减少。 (3)过敏反应,皮疹、荨麻疹、瘙痒等。 (4)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如头痛、眩晕、晕厥、感觉异常、肢体麻木、共济失调和精神错乱等。 (5)其他有发热、阴道念珠菌感染、膀胱炎、排尿困难、尿液颜色发黑等,均属可逆性,停药后自行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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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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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胃肠动力障碍性疾病、功能性消化不良、胃轻瘫综合征、胃下垂、胃食管反流病、慢性胃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胃切除术后并发症。 |
用于急性智齿冠周炎、局部牙槽脓肿、牙髓炎、根尖周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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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口服吸收迅速,给药后30分钟可达峰值血药浓度,半衰期约为6小时。多次口服给药时,血清中药物浓度与单次给药时相同。本品原形药物4~5%、其他代谢物75%从尿中排泄。多次给药时,排泄率与单次给药无明显差异。据文献报道,动物口服吸收后主要分布在肝脏、肾脏及消化系统,较少在中枢神经系统分布;十二指肠内给药时,在胃肌肉层中的药物浓度是血液中药物浓度的两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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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可增强乙酰胆碱作用,使用时应注意。2.使用本品效果不佳时,应避免长期无目的的使用。3.高龄患者用药易出现不良反应,使用时应注意。4.用药中如出现心电图QTC间期延长应停药。 |
1、致癌、致突变作用:动物试验或体外测定发现本品具致癌、致突变作用,但人体中尚未证实。 2、使用中发生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 3、本品可干扰丙氨酸氨基转移酶、乳酸脱氢酶、三酰甘油、己糖激酶等的检验结果,使其测定值降至零。 4、用药期间不应饮用含酒精的饮料,因可引起体内乙醛蓄积,干扰酒精的氧化过程,导致双硫仑样反应,患者可出现腹部痉挛、恶心、呕吐、头痛、面部潮红等。 5、肝功能减退者本品代谢减慢,药物及其代谢物易在体内蓄积,应减量使用,并作血药浓度监测。 6、 本品可自胃液持续清除,某些放置胃管作吸引减压者,可引起血药浓度下降。血液透析时,本品及代谢物迅速被清除,故应用本品不需减量。 7、念珠菌感染者应用本品,其症状会加重,需同时给抗真菌治疗 8、厌氧菌感染合井肾功能衰竭患者,给药间隔时间应由8小时延长至12小时,9、治疗阴道滴虫病时,需同时治疗其性伴侣。 10、重复一个疗程前,应做白细胞计数。 11、严禁用于食品和饲料加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