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胃肠动力障碍性疾病、功能性消化不良、胃轻瘫综合征、胃下垂、胃食管反流病、慢性胃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胃切除术后并发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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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伊托必利。化学名:n-[4-[2-(二甲基氨基)乙氧基]苄基]-3,4-二甲氧基苯甲酰胺盐酸盐。分子式:C20H26N2O4·HCl分子量:394.89 |
本品每克含盐酸金霉素0.005克。辅料为:白凡士林、液状石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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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安徽省芬格欣药业有限公司 |
北京双吉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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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63183 |
国药准字H110213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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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胃肠动力障碍性疾病、功能性消化不良、胃轻瘫综合征、胃下垂、胃食管反流病、慢性胃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胃切除术后并发症。 |
用于细菌性结膜炎、麦粒肿及细菌性眼睑炎。也用于治疗沙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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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每次50mg(1片),每日3次,饭前20分钟服用。或遵医嘱。 |
涂入眼睑内,每日1~2次,最后一次宜在睡前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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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2.胃肠道出血、机械梗阻或穿孔时禁用。 |
1.轻微刺激感。2.偶见过敏反应,出现充血、眼痒、水肿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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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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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胃肠动力障碍性疾病、功能性消化不良、胃轻瘫综合征、胃下垂、胃食管反流病、慢性胃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胃切除术后并发症。 |
用于细菌性结膜炎、麦粒肿及细菌性眼睑炎。也用于治疗沙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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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口服吸收迅速,给药后30分钟可达峰值血药浓度,半衰期约为6小时。多次口服给药时,血清中药物浓度与单次给药时相同。本品原形药物4~5%、其他代谢物75%从尿中排泄。多次给药时,排泄率与单次给药无明显差异。据文献报道,动物口服吸收后主要分布在肝脏、肾脏及消化系统,较少在中枢神经系统分布;十二指肠内给药时,在胃肌肉层中的药物浓度是血液中药物浓度的两倍。 |
本品为四环素类广谱抗生素。其作用机制主要是抑制细菌蛋白质合成。对眼部常见革兰阳性细菌及沙眼衣原体有抑制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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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可增强乙酰胆碱作用,使用时应注意。2.使用本品效果不佳时,应避免长期无目的的使用。3.高龄患者用药易出现不良反应,使用时应注意。4.用药中如出现心电图QTC间期延长应停药。 |
1. 避免接触眼睛内部;2. 过敏者禁用;3.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4. 儿童应在成人监护下使用;5. 用药期间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