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肌苷口服溶液

肌苷口服溶液

非处方 非医保

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迪康制药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病毒性心肌炎、心绞痛、肝炎、肝硬化、白细胞减少症、血小板减少症、冠状动脉硬化性心脏病、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慢性肝炎、肝硬化、白细胞减少症、血小板减少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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肌苷口服溶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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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肌苷口服溶液
肌苷口服溶液
亚叶酸钙片
亚叶酸钙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肌苷。

本品主要成份为亚叶酸钙。其化学名称为:N-[4-[(2-氨基-5-甲酰基-1,4,5,6,7,8-六氢-4-氧代-6-碟啶基)甲基]氨基]苯甲酰基-L-谷氨酸钙盐五水合物。分子式:C20H21CaN7O7·5H2O

生产企业

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迪康制药公司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50021366

国药准字H20000418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病毒性心肌炎、心绞痛、肝炎、肝硬化、白细胞减少症、血小板减少症、冠状动脉硬化性心脏病、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慢性肝炎、肝硬化、白细胞减少症、血小板减少症等。

1.主要用作叶酸拮抗剂(如甲氨蝶呤、乙胺嘧啶或甲氧苄啶等)的解毒剂。2.用于预防甲氨蝶呤过量或大剂量治疗后所引起的严重毒性作用。3.由叶酸缺乏所引起的巨幼细胞性贫血。4.与氟尿嘧啶联合应用时,用于治疗晚期结肠癌、直肠癌。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次20~60毫升,儿童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

1.作为甲氨蝶呤的“解救”疗法,一般采用的剂量为5-15mg(1/3~1片),口服每6-8小时一次,连续2日。根据血药浓度测定结果控制甲氨蝶呤血药浓度在5×10-8mol/L以下。2.作为乙胺嘧啶或甲氧苄啶等的解毒,每日口服剂量5-15mg(1/3~1片),视中毒情况而定。3.用于巨幼细胞贫血,每日口服15mg(1片)。4.与氟尿嘧啶合用时,口服20-30mg/m2体表面积,在氟尿嘧啶用药半小时后口服。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很少见,偶见皮疹、荨麻疹或哮喘等过敏反应。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成分

病毒性心肌炎、心绞痛、肝炎、肝硬化、白细胞减少症、血小板减少症、冠状动脉硬化性心脏病、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慢性肝炎、肝硬化、白细胞减少症、血小板减少症等。

1.主要用作叶酸拮抗剂(如甲氨蝶呤、乙胺嘧啶或甲氧苄啶等)的解毒剂。2.用于预防甲氨蝶呤过量或大剂量治疗后所引起的严重毒性作用。3.由叶酸缺乏所引起的巨幼细胞性贫血。4.与氟尿嘧啶联合应用时,用于治疗晚期结肠癌、直肠癌。

药理作用

肌苷在体内参与细胞能量代谢和蛋白质合成,提高相关代谢酶的活性,改善肝脏功能,促进受损肝脏的恢复。

注意事项

1本品为肝病辅助治疗药,第一次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师。治疗期间应定期到医院检查。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过敏体质者慎用;3. 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血象;4. 与叶酸拮抗剂同用,应先于后者给药46小时;5. 用药期间应避免饮酒;6. 老年患者应酌情减量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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