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慢性丙型病毒性肝炎、肿瘤放疗、化疗引起的白细胞低下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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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苦参素,即氧化苦参碱。 |
附子(制)、党参、白术(炒)、干姜、甘草。辅料为蜂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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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省辉南辉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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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1078 |
国药准字Z200442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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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慢性丙型病毒性肝炎、肿瘤放疗、化疗引起的白细胞低下症。 |
温中健脾。用于脾胃虚寒,脘腹冷痛,呕吐泄泻,手足不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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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每日一次,每次0.4~0.6g。 |
口服,水蜜丸一次60粒(6克),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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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有严重血液、心、肝、肾及内分泌疾患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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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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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慢性丙型病毒性肝炎、肿瘤放疗、化疗引起的白细胞低下症。 |
温中健脾。用于脾胃虚寒,脘腹冷痛,呕吐泄泻,手足不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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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在四氯化碳所致肝损伤模型上,本品可降低动物的血清转氨酶和肝脏中羟脯氨酸含量,减轻肝脏的病变程度和降低感染乙型肝炎病毒(HBV)鸭的血清DHBV-DNA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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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本品。2严重肝功能不全者慎用,长期使用应密切注意肝功能变化。3严重肾功能不全者,不建议使用本品。4用药后出现药疹者应停药。 |
1.忌食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物。 2.不适用于肠结核腹泻,主要表现为午后低烧、盗汗、晨时腹泻。 3.不适用于急性肠炎腹泻,主要表现腹痛、水样大便频繁,或发烧。 4.哺乳期妇女慎用。 5.服本品时不宜同时服含有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 6.小儿用法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7.服药三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时,应立即停用并到医院诊治。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 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