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头痛、牙痛、风湿骨痛、跌打损伤、神经痛、肌肉痛、关节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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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樟脑. |
醋延胡索、白芷。辅料为:聚乙二醇-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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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迪康制药公司 |
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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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0021253 |
国药准字Z20010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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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头痛、牙痛、风湿骨痛、跌打损伤、神经痛、肌肉痛、关节痛。 |
理气,活血,止痛。用于行经腹痛,胃痛,胁痛,头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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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用温水洗净患处,轻轻擦干,取本品适量涂于患处,一日1~2次。 |
口服。一次20-30丸,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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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樟脑和酒精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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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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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头痛、牙痛、风湿骨痛、跌打损伤、神经痛、肌肉痛、关节痛。 |
理气,活血,止痛。用于行经腹痛,胃痛,胁痛,头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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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皮肤刺激药,可增进局部血液循环以缓解肿胀,并有止痛、止痒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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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3.用后拧紧瓶盖;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食物。 2.本品不宜用于虚证痛经,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月经质稀或色淡,伴有头晕眼花,心悸气短等症者。 3.服药中如出现皮疹,胸闷,憋气等过敏症状者应停药去医院就诊。 4.重度痛经者或服药后痛经不减轻,应去医院就诊。 5.痛经并伴有其他妇科疾病者,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