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尖锐湿疣、生殖器疣、肛门疣、扁平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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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主要成分为鬼臼毒素,化学名为:[5R-(5α,5αβ,8aα,9α)],5,8,8α,9-四氢-9-羟-5-(3,4,5-三甲氧苯基)呋喃(3’,4’:6,7)萘并-[2,3-d]-1,3-间二氧杂环烯-6-(5αH)-酮 |
本品主要成份为磷酸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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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安徽新陇海药业有限公司 |
华裕(无锡)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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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3643 |
国药准字H19991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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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尖锐湿疣、生殖器疣、肛门疣、扁平疣 |
本品能缓解胃酸过多引起的反酸等症状,适用于胃及十二指肠溃疡及反流性食管炎等酸相关性疾病的抗酸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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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涂药前先用消毒、收敛溶液(如高锰酸钾溶液等)清洗患处、擦干;用特制药签将药液涂于疣体处,涂遍疣体,不需重复并尽量避免药液接触正常皮肤和粘膜;用药总量勿超过1毫升,涂药后暴露患处 |
1.通常每次为1~2袋(2.5~5.0g);每天2~3次,使用前充分振摇均匀,亦可伴开水或冲牛奶服用。2.根据不同适应症推荐本品在不同的时间使用;胃炎、胃溃疡患者在饭前半小时前服用;十二指肠溃疡患者在饭后3小时及疼痛时服用。反流性食管炎患者在饭后和晚上睡前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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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药过敏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以及手术后未愈合创口禁用。 |
服用本品偶可发生便秘,可给予足量的水加以避免;本品还可发生稀便和口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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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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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对于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的疗效和安全性尚来进行评价。儿童用药:儿童减半;或遵医嘱。老年用药:卧床不起或老年患者使用本品。有时会有便秘現象,此时可采用灌备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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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尖锐湿疣、生殖器疣、肛门疣、扁平疣 |
本品能缓解胃酸过多引起的反酸等症状,适用于胃及十二指肠溃疡及反流性食管炎等酸相关性疾病的抗酸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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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一植物提取物,是一种细胞分裂中期的细胞分裂抑制剂。体外、体内试验已证明本品有抗肿瘤活性,能抑制微管聚合,抑制细胞核有丝分裂,使其停止于中期。本品口服不易吸收,且有严重毒副反应,因而系统应用受限。外用治疗尖锐湿疣的体外药效试验证明本品能抑制培养的正常人皮肤角质形成细胞和宫颈癌上皮细胞的脱氧核苷掺入和DNA合成,阻碍其分裂和增殖。经本品外涂治疗后,可抑制人乳头瘤病毒(HPV)感染所导致疣状增殖的上皮细胞的分裂和增生,使之发生坏死、脱落,从而起到治疗尖锐湿疣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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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药仅供外用,不可口服。2本药不能接触眼部。若不慎进入眼部要立即用清水冲洗净。3严禁药液与健康皮肤长期接触,因为药液中的活性成分能损害健康皮肤。4治疗期间,最好不要性交。5用药后立即盖紧瓶盖,防止药液蒸发。 |
1. 服用后可能出现便秘;2. 长期服用需定期检查血磷和血钙水平;3. 肾功能不全者慎用;4. 避免与含铝药物同时服用;5.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