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反流性食管炎、胃黏膜病变、胃食管反流病、卓-艾综合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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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盐酸雷尼替丁,其化学名称为:N’-甲基-N-[2-[[[5-[(二甲氨基)甲基]-2-呋喃基]-甲基]硫代]乙基]-2-硝基-1,1-乙烯二胺盐酸盐。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粒含甲硝唑0.2g,人工牛黄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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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浙江维康药业有限公司 |
湖南马王堆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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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3021083 |
国药准字H430218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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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反流性食管炎、胃黏膜病变、胃食管反流病、卓-艾综合征。 |
用于急性智齿冠周炎、局部牙槽脓肿、牙髓炎、根尖周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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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口服,一次150mg(一次1粒),一日2次,或一次300mg(一次2粒),睡前1次。2.维持治疗:口服,一次150mg(一次1粒),每晚1次。3.严重肾病患者,雷尼替丁的半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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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8岁以下儿童禁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1.本品最严重不良反应为高剂量时可引起癫病发作和周围神经病变,后者主要表现为肢端麻木和感觉异常。某些病例长期用药时可产生持续性周围神经病变。 2. 其他常见的不良反应有: (1) 胃肠道反应, 如恶心、食欲减退、呕吐、腹泻、腹部不适、 味觉改变、口干、口腔金属味等。 (2)可逆性粒细胞减少。 (3)过敏反应,皮疹、荨麻疹、瘙痒等。 (4)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如头痛、眩晕、晕厥、感觉异常、肢体麻木、共济失调和精神错乱等。 (5)其他有发热、阴道念珠菌感染、膀胱炎、排尿困难、尿液颜色发黑等,均属可逆性,停药后自行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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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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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反流性食管炎、胃黏膜病变、胃食管反流病、卓-艾综合征。 |
用于急性智齿冠周炎、局部牙槽脓肿、牙髓炎、根尖周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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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药理雷尼替丁具有竞争性阻滞组胺与H2受体结合的作用。抑制胃酸作用,以摩尔计为西咪替丁的5倍~12倍。因此为强效的H2受体阻滞剂。2.毒理小鼠口服的LD501440~1750mg/Kg。连续口服5周的每天最大无毒剂量,大鼠(雄)为500mg/Kg,大鼠(雌)250mg/Kg,犬为40mg/Kg。连续26周的每天最大无毒剂量,大鼠为100mg/Kg,犬为40mg/Kg。小鼠口服100~200mg/Kg达114周,大鼠口服100~2000mg/Kg达129周,均未见致癌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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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疑为癌性溃疡者,使用前应先明确诊断,以免延误治疗2.对肝有一定毒性,但停药后即可恢复。3.肝功能不全者及老年患者,偶见服药后出现定向力障碍、嗜睡、焦虑等精神状态。4.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5.男性乳房女性化少见,其发病率随年龄的增加而升高。6.可降低维生素B12的吸收,长期使用,可致B12缺乏。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1、致癌、致突变作用:动物试验或体外测定发现本品具致癌、致突变作用,但人体中尚未证实。 2、使用中发生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 3、本品可干扰丙氨酸氨基转移酶、乳酸脱氢酶、三酰甘油、己糖激酶等的检验结果,使其测定值降至零。 4、用药期间不应饮用含酒精的饮料,因可引起体内乙醛蓄积,干扰酒精的氧化过程,导致双硫仑样反应,患者可出现腹部痉挛、恶心、呕吐、头痛、面部潮红等。 5、肝功能减退者本品代谢减慢,药物及其代谢物易在体内蓄积,应减量使用,并作血药浓度监测。 6、 本品可自胃液持续清除,某些放置胃管作吸引减压者,可引起血药浓度下降。血液透析时,本品及代谢物迅速被清除,故应用本品不需减量。 7、念珠菌感染者应用本品,其症状会加重,需同时给抗真菌治疗 8、厌氧菌感染合井肾功能衰竭患者,给药间隔时间应由8小时延长至12小时,9、治疗阴道滴虫病时,需同时治疗其性伴侣。 10、重复一个疗程前,应做白细胞计数。 11、严禁用于食品和饲料加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