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肝病、肿瘤、眼科疾病、重金属中毒、放射病、老年性白内障、糖尿病性神经病变、药物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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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主要成分为谷胱甘肽 |
本品主要成份为:奥美拉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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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重庆东亚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汕头经济特区鮀滨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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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0307 |
国药准字H109803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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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肝病、肿瘤、眼科疾病、重金属中毒、放射病、老年性白内障、糖尿病性神经病变、药物中毒。 |
适用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应激性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和卓-艾综合征(胃泌素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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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置于颊粘膜与齿龈间含服。成人一日3次,每次0.3g.30天为一疗程. |
口服,不可咀嚼。1.消化性溃疡:一次20mg(一次1粒),一日1~2次。每日晨起吞服或早晚各一次,胃溃疡疗程通常为4-8周,十二指肠溃疡疗程通常2~4周。2.反流性食管炎:一次20~60mg(一次l~3粒),一日1-2次。晨起吞服或早晚备一次,疗程通常为4~8周。3.卓-艾综合征:一次60mg(一次3粒),一日1次,以后每日总剂量可根据病情调整为20~120mg(1~6粒),若一日总剂量需超过80mg(4粒)时,应分为两次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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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本品耐受性良好,常见不良反应是腹泻、头痛、恶心、腹痛、胃肠胀气及便秘,偶见血清氨基转移酶(ALT,AST)增高、皮疹、眩晕、嗜睡、失眠等,这些不良反应通常是轻微的,可自动消失,与剂量无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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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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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虽然动物实验表明,本品无胎儿毒性或致畸作用,但对孕妇一般不用,对哺乳期妇女也应慎用。儿童用药:尚无儿童用药经验,婴幼儿禁用。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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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肝病、肿瘤、眼科疾病、重金属中毒、放射病、老年性白内障、糖尿病性神经病变、药物中毒。 |
适用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应激性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和卓-艾综合征(胃泌素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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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防治急、慢性肝损伤;具有活化氧化还原系统,激活SH酶,参与体内三羧酸循环及糖代谢,促进体内产生高能量,起辅酶作用,影响细胞代谢过程。对大鼠由乙醇所致急性肝损伤,四氯化碳致慢性肝损伤具有防治作用。2解毒:具有络合、抗氧化、清除自由基等作用,参与多种外源性,内源性有毒物质(如某些药物、重金属、自由基、有机磷等)结合生成减毒物质,排出体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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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服用前请仔细阅读说明书;2.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3.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4. 请按照医嘱或推荐剂量服用;5. 如出现不适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3.长期服用需定期检查肝肾功能;4.可能引起维生素B12缺乏;5.与某些药物可能存在相互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