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为平喘药。适用于支气管哮喘,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和其它伴有支气管痉挛的肺部疾病。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活性成份为硫酸特布他林 |
本品主要成份为塞曲司特。 |
|
生产企业 |
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3170 |
国药准字H20070100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为平喘药。适用于支气管哮喘,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和其它伴有支气管痉挛的肺部疾病。 |
本品适用于治疗轻、中度支气管哮喘。 |
|
用法用量 |
口服。给药剂量应个体化。 1.成人:开始1-2周,一次1.25mg(半片),一日2-3次。以后可加至一次2.5mg(一片),一日3次。 2.儿童:按体重一次0.065mg/kg(但一次总量不应超过1.25mg),一日3次。 |
用法:口服,本品应在晚饭后服用。用量:成人一次2片(2*40mg),每日一次,或遵医嘱。本品应在晚饭后服用。 |
|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极少数病人(小于0.1%)偶见伴随着黄疸,ALT、AST升高的肝功能障碍,还有报道有急性肝炎患者,均应作停药处理。少数病人(在0.1~5%之内)可能出现:1.过敏性症状,如皮疹、瘙痒,可停药处理;2.消化系统,如恶心、呕吐、食欲不振、胃部不适、腹痛、腹泻、便秘、口渴;3.血液系统:鼻出血、皮下出血、贫血、嗜酸性细胞增多;4.精神系统:嗜睡、头痛、头晕等;5.其它:倦怠、浮肿、心悸。 |
|
禁忌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孕妇或可能已怀孕的妇女给药时,既要考虑治疗上的有效性,也要判断其危险性。大鼠的器官形成期给药试验中,与对照组相比,给药组动物的贫血和二次诱发胎儿心室间隔缺损现象明显升高,由于尚没有妊娠妇女的研究资料,故妊娠妇女应禁用。哺乳期妇女如服药,必须停止哺乳。儿童用药:尚没有资料证实本品用于儿童的安全性。老年用药:老年患者服药应从低剂量(40mg/日)开始,随时观察其状态。老年患者的药动学研究发现下列倾向:血药半衰期延长,血浆浓度的药时曲线下面积变大。 |
|
成分 |
本品为平喘药。适用于支气管哮喘,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和其它伴有支气管痉挛的肺部疾病。 |
本品适用于治疗轻、中度支气管哮喘。 |
|
药理作用 |
1.报告的有震颤、头痛、恶心、强直性痉挛、心动过速和心悸这些均为拟交感胺类药的作用特点,这些不良反应若出现,大多在开始用药1—2周内自然消失。 2.可能会发生皮疹和荨麻疹不良反应。 3.亦发现过睡眼失调和行为失调,如易激动、多动、坐立不安等。 |
||
注意事项 |
1.少数病例有手指震颤﹑头痛﹑心悸及胃肠道障碍,口服5mg时,手指震颤发生率可达20%-33%。 2.甲状腺机能亢进﹑冠心病﹑高血压﹑糖尿病患者慎用。 3.大剂量应用可使有癫痫病史的患者发生酮症酸中毒。 4.长期应用可产生耐受性,疗效降低。 5.β2-受体激动剂可能会引起低血钾,当与黄嘌呤衍生物﹑类固醇﹑利尿药合用及缺氧都可能增加低血钾症的发生,因此,在这种情况下需监测血清钾的浓度。运动员慎用。 |
1.本品不同于支气管扩张剂和甾体激素,不能立即缓解已发作的哮喘,而是通过消除各种症状,改善肺功能,从而有效地抑制哮喘的产生和发展。 2.服用本品如出现哮喘大发作,必须给予甾体激素或支气管扩张剂。 3.激素依赖性患者服用本品,应在医生指导下逐渐减少激素用量,不可突然停用。 4.肝功能不全患者服用本品有时会引起黄疸或肝功能异常,并偶见急性肝炎的报告,因此应定期监测肝脏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