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燥湿,生肌止痛。用于心脾湿热证口疮,周围红肿,中间凹陷,表面黄白,灼热疼痛,口干,口臭,舌红。复发性空腔溃疡见上述症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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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珍珠、五倍子、苍术、甘草。辅料为糊精。 |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昔洛韦,其化学名称为9-(2-羟乙氧甲基)鸟嘌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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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美大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远恒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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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10031 |
国药准字H320233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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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燥湿,生肌止痛。用于心脾湿热证口疮,周围红肿,中间凹陷,表面黄白,灼热疼痛,口干,口臭,舌红。复发性空腔溃疡见上述症候者。 |
抗病毒药。用于单纯疱疹性角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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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袋,开水100毫升溶解,分次含于口中,每口含1~2分钟后缓缓咽下:10分钟内服完。一日2次。饭后半小时服用。5天为一疗程。 |
滴入眼睑内,每2小时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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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少数患者服药后出现轻度恶心,上腹部不适。 |
本品滴眼后一般耐受性良好,可引起的不良反应有灼烧刺激感、结膜充血、浅点状角膜病变、滤泡性结膜炎、眼睑过敏和泪点阻塞等,一般发生率较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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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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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燥湿,生肌止痛。用于心脾湿热证口疮,周围红肿,中间凹陷,表面黄白,灼热疼痛,口干,口臭,舌红。复发性空腔溃疡见上述症候者。 |
抗病毒药。用于单纯疱疹性角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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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贫血者慎用。 5.服药5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本品不宜长期连续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严格按照说明书或医嘱使用;2. 避免与眼睛接触;3.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4. 儿童应在成人监护下使用;5. 使用后如有不适,立即停用并咨询医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