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活血散瘀,消肿止痛。用于跌打损伤,瘀血肿痛,闪腰岔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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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三七、当归、白芍、赤芍、桃仁、红花、血竭、北刘寄奴、骨碎补(烫)、续断、苏木、牡丹皮等24味 |
海马、三七、血竭、红花、川穹、香附、白芷、栀子、官桂、樟脑、薄荷脑、冰片。辅料为:橡胶、松香、立德粉、椰子油、液体石蜡、黄凡士林、羊毛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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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烟台渤海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四川峨嵋山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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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7020723 |
国药准字Z510216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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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活血散瘀,消肿止痛。用于跌打损伤,瘀血肿痛,闪腰岔气。 |
活血化瘀,舒筋活络,消肿止痛。用于跌打损伤,瘀血肿痛,劳伤疼痛,风湿骨痛,闭合性新旧软组织挫伤,肌肉劳损见上述证侯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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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外用,贴于患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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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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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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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活血散瘀,消肿止痛。用于跌打损伤,瘀血肿痛,闪腰岔气。 |
活血化瘀,舒筋活络,消肿止痛。用于跌打损伤,瘀血肿痛,劳伤疼痛,风湿骨痛,闭合性新旧软组织挫伤,肌肉劳损见上述证侯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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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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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生冷、油腻食物。 2.儿童、经期及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使用本品时切勿触及口腔、眼睛等黏膜,皮肤破溃处禁用。 3.经期及哺乳期妇女、孕妇、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用药后若出现皮肤发红、瘙痒或其它不适等过敏反应时应停用,并去医院就诊。 5.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