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活血散瘀,消肿止痛。用于跌打损伤,瘀血肿痛,闪腰岔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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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三七、当归、白芍、赤芍、桃仁、红花、血竭、北刘寄奴、骨碎补(烫)、续断、苏木、牡丹皮等24味 |
本品的活性成份为硫酸氨基葡萄糖氯化钠复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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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烟台渤海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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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7020723 |
国药准字H200900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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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活血散瘀,消肿止痛。用于跌打损伤,瘀血肿痛,闪腰岔气。 |
原发性及继发性骨关节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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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口服,一次250mg~500mg(1~2袋),一日3次(进餐时服用效果更佳),连续服用3个月,间隔2个月可以重复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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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禁用 |
罕见轻度的胃肠道不适。如恶心、便秘、腹涨和腹泻。有些患者可能会出现过敏反应,包括皮疹、瘙痒和皮肤红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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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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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在动物试验中,没有观察到对本品生殖功能和哺乳的不良影响。但由于缺乏在人体的研究,怀孕和哺乳期的妇女在权衡利弊后使用本品。怀孕头3个月应避免使用。儿童用药:没有做过本品对儿童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研究,因此没有关于儿童的推荐剂量。老年用药:没有特殊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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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活血散瘀,消肿止痛。用于跌打损伤,瘀血肿痛,闪腰岔气。 |
原发性及继发性骨关节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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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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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生冷、油腻食物。 2.儿童、经期及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2.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3.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4. 服用后如出现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