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主要用于由真菌等引起的足趾癣、体癣、股癣及汗斑的局部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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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主要成份为盐酸布替萘芬。 化学名:N-[4-(1,1-二甲基乙基)苄基]-N-甲基-1-萘甲胺盐酸盐 分子式:C23H27N.HCl;C23H28ClN 分子量:353.19 |
替硝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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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明仁福瑞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黄河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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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83065 |
国药准字H109703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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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主要用于由真菌等引起的足趾癣、体癣、股癣及汗斑的局部治疗。 |
用于各种厌氧菌感染,如败血症、骨髓炎、腹腔感染、盆腔感染、肺支气管感染、鼻窦炎、皮肤蜂窝组织炎、牙周感染及术后伤口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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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每次适量搽于患处,用于足趾癣时,一天2次,连用7天或一天1次,连用4周;用于体癣、股癣时,一天3次。 |
口服。1.厌氧菌感染:一次1g,一日1次,首剂量加倍,一般疗程5~6日,或根据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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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不良反应少见而轻微,主要为恶心、呕吐、上腹痛、食欲下降及口腔金属味,可有头痛、眩晕、皮肤瘙痒、皮疹、便秘及全身不适。此外还可有中性粒细胞减少、双硫仑样反应及黑尿。高剂量时也可引起癫痫发作和周围神经病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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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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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主要用于由真菌等引起的足趾癣、体癣、股癣及汗斑的局部治疗。 |
用于各种厌氧菌感染,如败血症、骨髓炎、腹腔感染、盆腔感染、肺支气管感染、鼻窦炎、皮肤蜂窝组织炎、牙周感染及术后伤口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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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少于2%患者有接触性皮炎、红斑、刺激、干燥、瘙痒、烧灼感及症状加重等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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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仅供外用,切忌口服。不宜用于眼部、粘膜部位、急性炎症部位及破损部位。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本品涂敷后不必包扎。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5.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致癌、致突变作用:动物试验或体外测定发现本品具致癌、致突变作用,但人体中尚缺乏资料。2.如疗程中发生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3.本品可干扰丙氨酸氨基转移酶、乳酸脱氢酶、甘油三酯、己糖激酶等的检验结果,使其测定值降至零。4.用药期间不应饮用含酒精的饮料,因可引起体内乙醛蓄积,干扰酒精的氧化过程,导致双硫仑样反应,患者可出现腹部痉挛、恶心、呕吐、头痛、面部潮红等。5.肝功能减退者本品代谢减慢,药物及其代谢物易在体内蓄积,应予减量,并作血药浓度监测。6.本品可自胃液持续清除,某些放置胃管作吸引减压者,可引起血药浓度下降。血液透析时,本品及代谢物迅速被清除,故应用本品不需减量。7.念珠菌感染者应用本品,其症状会加重,需同时给抗真菌治疗。8.本品对阿米巴包囊作用不大,宜加用杀包囊药物。9.治疗阴道滴虫病时,需同时治疗其性伴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