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舞蹈症、抽动-秽语综合征及老年性精神病。亦可用于头痛、痛性痉挛、神经肌肉痛及乙醇中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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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硫必利,化学名称:N-(2-乙胺乙基)-2-甲氧基-5甲磺酰基苯甲酰胺盐酸盐。分子式:C15H24N2O4S·HCl,分子量:364.89。 |
当归,天竺黄,肉苁蓉(盐炙),龙齿(煅),山药,琥珀,五味子(酒蒸),天麻,柏子仁(炒),丹参,益智仁(盐炒),人参,远志(甘草水炙),菊花,九节菖蒲,赭石,胆南星,酸枣仁(盐炒),枸杞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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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明仁福瑞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青岛国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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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7023801 |
国药准字Z370207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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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舞蹈症、抽动-秽语综合征及老年性精神病。亦可用于头痛、痛性痉挛、神经肌肉痛及乙醇中毒等。 |
为补益剂,具有补肾健脑,养血安神之功效。主治心肾亏虚所致的记忆减退,头晕目眩,心悸失眠,腰膝酸软;老年轻度认知障碍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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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 1舞蹈症及抽动-秽语综合征:开始每天150~300mg(1.5~3片),分3次服,渐增至每天300~600mg(3~6片);待症状控制后2~3个月,酌减剂量。维持量每天150~300mg(1.5~3片)。 2老年性精神运动障碍和迟发性运动障碍:开始每天100~200mg(1~2片),以后渐增至每天300~600mg(3~6片),分次服用。 3头痛、痛性痉挛、神经肌肉痛等:开始每天200~400mg(2~4片),连服3~8日。维持量每次50mg(半片)。一日3次。 4慢性酒精中毒:一般每日口服150mg(1.5片)。 |
口服。一次5丸,一日2~3次,饭后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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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尚未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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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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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舞蹈症、抽动-秽语综合征及老年性精神病。亦可用于头痛、痛性痉挛、神经肌肉痛及乙醇中毒等。 |
为补益剂,具有补肾健脑,养血安神之功效。主治心肾亏虚所致的记忆减退,头晕目眩,心悸失眠,腰膝酸软;老年轻度认知障碍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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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较常见的为嗜睡(发生率约为2.5%)、溢乳、闭经(停药后可恢复正常)、消化道反应及头晕、乏力等。个别人可出现木僵、肌强直、心率加快、血压波动、出汗等综合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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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3.驾驶员及高空作业者慎用;4.避免与酒精及中枢神经系统抑制药物合用;5.定期检查肝肾功能。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孕妇慎用。3.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4.本品宜饭后服用。5.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