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消化湿浊,活血散结、补益肝肾。用于治疗非酒精性脂肪肝湿浊内蕴,气滞血瘀或兼有肝肾不足郁热证,症见肝区闷胀不适或闷痛、耳鸣、胸闷气短、肢麻体重、腰膝酸软、口苦口粘、尿黄、舌质暗红,苔薄黄腻、脉或弦数或弦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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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甲壳、制何首乌、茵陈、丹参、牛膝。 |
主要成分为托伐普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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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大冢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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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0665 |
国药准字H20110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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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消化湿浊,活血散结、补益肝肾。用于治疗非酒精性脂肪肝湿浊内蕴,气滞血瘀或兼有肝肾不足郁热证,症见肝区闷胀不适或闷痛、耳鸣、胸闷气短、肢麻体重、腰膝酸软、口苦口粘、尿黄、舌质暗红,苔薄黄腻、脉或弦数或弦滑等。 |
本品用于治疗临床上明显的高容量性和正常容量性低钠血症(血钠浓度<125mEq/L,或低钠血症不明显但有症状并且限液治疗效果不佳),包括伴有心力衰竭、肝硬化以及抗利尿激素分泌异常综合征(SIADH)的患者。其余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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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粒,每日3次。 |
本品通常的起始剂量是15mg,每日一次,餐前餐后服药均可。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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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临床试验过程中,试验组有1例大便次数增多,每日2-3次,轻度,经判断可能与药物有关。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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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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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目前对怀孕妇女使用托伐普坦片尚无足够且具有良好对照的研究。在动物试验中,发生了颚裂、短肢、小眼畸形、骨骼畸形、胎仔体重下降、骨化延迟、胚胎死亡。本品没有在孕妇中进行对照试验。对于孕妇能否使用托伐普坦,仅在判定治疗获益大于对胎儿的危险性后方可在孕期使用本品。本品对人体分娩、生产的影响尚不清楚。本品在乳汁中是否有分布尚不清楚。哺乳期大鼠经口给予托伐普坦时,托伐普坦可经乳汁排泄。由于很多药物都可经人乳汁排泄,且托伐普坦可能会给乳幼儿带来严重的不良反应,所以应根据需要决定母亲服用分托伐普坦或停止哺乳。儿童用药:本品在18岁以下儿童及青少年中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不推荐本品用于18岁以下的儿童及青少年。老年用药:在临床试验中所有接受托伐普坦片治疗的低血钠症患者中,42%的人年龄≥65岁,19%的患者年龄≥75岁。在安全性和有效性上未观察到老年患者和年轻患者的差别,且在其他临床经验中,老年患者和年轻患者的反应也没有不同,但是不能排除某些老年患者的敏感性更高。年龄增加对托伐普坦血药浓度没有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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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消化湿浊,活血散结、补益肝肾。用于治疗非酒精性脂肪肝湿浊内蕴,气滞血瘀或兼有肝肾不足郁热证,症见肝区闷胀不适或闷痛、耳鸣、胸闷气短、肢麻体重、腰膝酸软、口苦口粘、尿黄、舌质暗红,苔薄黄腻、脉或弦数或弦滑等。 |
本品用于治疗临床上明显的高容量性和正常容量性低钠血症(血钠浓度<125mEq/L,或低钠血症不明显但有症状并且限液治疗效果不佳),包括伴有心力衰竭、肝硬化以及抗利尿激素分泌异常综合征(SIADH)的患者。其余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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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药理作用:本品可降低乙醇,CCI4、乙硫氨酸以及高脂饲料制备的大鼠脂肪肝模型的血清,肝脏中总胆固醇和甘油三酯的含量,对大鼠脂肪肝有改善作用。 毒理研究:急性毒性实验,按最大耐受量分别给小鼠、大鼠灌胃给药,实验动物未见急性毒性反应。长期毒性实验,给大鼠灌胃6个月,无明显毒性作用和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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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对于经检查证实由肾病、免疫性疾病、糖尿病引起的高脂血症脂肪肝患者,目前仍无临床试验资料;建议服药过程中配合饮食控制(包括脂肪、酒精摄入等)。 |
1.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2. 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3. 低钠血症患者慎用;4. 监测血压和电解质水平;5. 避免与CYP3A4强抑制剂或诱导剂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