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病后和产后继发性脱发症、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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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胱氨酸。 |
本品主要成分为亮菌甲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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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西汾河制药有限公司 |
山西云鹏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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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73289 |
国药准字H340238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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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病后和产后继发性脱发症、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
适用于急性胆囊炎、慢性胆囊炎急性发作、慢性浅表性胃炎和慢性浅表萎缩性胃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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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5~100mg,一日3次。 |
口服,每日3-4次,每次10mg-40mg,7-14天为一疗程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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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未见有关不良反应报道。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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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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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病后和产后继发性脱发症、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
适用于急性胆囊炎、慢性胆囊炎急性发作、慢性浅表性胃炎和慢性浅表萎缩性胃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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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促进胆汁分泌,松弛胆管末端括约肌,降低十二指肠紧张度,调节胆道系统压力,促使胆汁顺利进入十二指肠和郁积的胆汁排出至肠道;同时将小结石、细菌及其代谢物、炎性渗出物带出胆道。从而消除炎症及其引起的疼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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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过敏体质者慎用;3.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4. 服用期间应定期检查血常规及肝肾功能;5. 如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
本品发生形状改变禁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