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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孢克洛颗粒

头孢克洛颗粒

处方药 医保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本品主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系统、泌尿系统、耳鼻喉科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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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孢克洛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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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头孢克洛颗粒
头孢克洛颗粒
酚美愈伪麻口服溶液
酚美愈伪麻口服溶液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头孢克洛。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20毫升内含:对乙酰氨基酚500毫克盐酸伪麻黄碱60毫克氢溴酸右美沙芬30毫克愈创木酚甘油醚200毫克

生产企业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中美上海施贵宝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66317

国药准字H19990194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主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系统、泌尿系统、耳鼻喉科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适用于治疗和减轻感冒、气管炎、支气管炎引起的咳嗽、咳痰、鼻塞、发热、头痛、咽痛、周身四肢酸痛等症状。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次0.25g,一日3次。严重感染患者剂量可加倍,但一日总量不超过4g。或遵医嘱。小儿按体重一日20~40mg/kg,分3次给予,但一日总量不超过1g。

口服。用量杯量取。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每次20毫升,每4~6小时可重复用药,每24小时不得超过4次,用药不超过7天(或遵医嘱)。6~12岁儿童用量减半,用药不超过5天或遵医嘱。6岁以下儿童不宜服用本品。

副作用

对本品或头孢菌素类抗生素有过敏史者禁用。

对本品成分过敏者、严重冠状动脉疾患或严重高血压者、妊娠3个月内妇女及有精神病史者禁用

禁忌

成分

本品主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系统、泌尿系统、耳鼻喉科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适用于治疗和减轻感冒、气管炎、支气管炎引起的咳嗽、咳痰、鼻塞、发热、头痛、咽痛、周身四肢酸痛等症状。

药理作用

1.胃肠道:腹泻、胃部不适、恶心、呕吐等。2.过敏反应:荨麻疹、皮疹、嗜伊红细胞增多、外阴部瘙痒。3.其它:氨基转移酶、血浆尿素氮(BUN)及肌酐(Cr)轻度升高、蛋白尿、管型等。

本品中氢溴酸右美沙芬通过抑制延髓咳嗽中枢起作用,其镇咳作用与可待因相等或稍强,但无成瘾性;愈创木酚甘油醚能刺激支气管粘膜,引起支气管粘液分泌增加,降低痰液黏度,使痰液容易咳出;盐酸伪麻黄碱可选择性收缩鼻咽部粘膜血管,消除鼻塞,流涕症状;对乙酰氨基酚可通过抑制下丘脑前列腺素的合成而起到解热,镇痛作用。

注意事项

1、本品与青霉素类或头霉素(cephamycin)有交叉过敏反应,因此对青霉素类、青霉素衍生物、青霉胺及头霉素过敏者慎用。  2、肾功能减退及肝功能损害者慎用。  3、有胃肠道疾病史者,特别是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相关性结肠炎者慎用。 4、长期服用本品可致菌群失调,引发继发性感染。  5、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抗球蛋白(Coombs)试验可出现阳性;硫酸铜尿糖试验可呈***阳性,但葡萄糖酶试验法不受影响;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碱性磷酸酶和血尿素氮可升高;采用Jaffe反应进行血清和尿肌酐值测定时可有假性增高。6、本品宜空腹口服,因食物可延迟其吸收。牛奶不影响本品吸收。

不得超量服用本品。超量服用会出现头晕、失眠及神经质症状。6岁以下儿童不宜服用本品。对麻黄碱药理作用敏感者、老年患者、心脏病、高血压、甲亢、糖尿病、青光眼、哮喘与肺气肿等肺部疾病引起呼吸困难患者、前列腺肥大伴排尿困难患者及精神抑郁症患者不宜服用本品。避免同时服用降压药、抗抑郁药物、单胺氧化酶抑制剂以及饮酒。不得与其他含有本品成分的药物同时服用。妊振及哺乳期妇女不宜服用本品,或遵医嘱。如服药后发热仍持续3天以上,咳嗽持续7天以上,应及时请医生诊治。将本品放置于远离儿童可接触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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