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的治疗,以及病毒性肝炎肝纤维化血清学指标〔透明质酸(HA)和Ⅲ型前胶原蛋白(PⅢP)〕的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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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及其化学名称为氧化苦参碱。 |
虎杖、川楝子(炒)、猪苓、当归(土炒)、白花蛇舌草、白芍(炒)、蒲公英、黄芪、板蓝根、人参、重楼、白术(炒)、山豆根、茯苓、凤尾草、山茱萸、矮地茶、淫羊藿、丹参、甘草、鸡内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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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齐都药业有限公司 |
延边大学草仙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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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0920 |
国药准字Z109700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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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的治疗,以及病毒性肝炎肝纤维化血清学指标〔透明质酸(HA)和Ⅲ型前胶原蛋白(PⅢP)〕的改善 |
慢性乙型肝炎、肝炎后肝硬化、肝纤维化、肝损伤、肝功能异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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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口服,每次0.2g~0.3g(2~3片),每日三次,三个月为一疗程,或遵医嘱。病毒性肝炎肝纤维化血清学指标〔透明质酸(HA)和Ⅲ型前胶原蛋白(PⅢP)〕的改善:口服,每次0.3g(3片),每日三次,六个月为一疗程,或遵医嘱。 |
饭后服。一次6粒,一日3次。3个月为一疗程,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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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孕妇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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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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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的治疗,以及病毒性肝炎肝纤维化血清学指标〔透明质酸(HA)和Ⅲ型前胶原蛋白(PⅢP)〕的改善 |
慢性乙型肝炎、肝炎后肝硬化、肝纤维化、肝损伤、肝功能异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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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患者对本品有较好的耐受性,不良反应发生率较低。常见的不良反应有恶心、呕吐、口苦、食欲减退、腹泻、上腹不适或疼痛以及乏力,偶见皮疹、胸闷、发热,症状一般可自行缓解。 |
本品可降低动物化学性肝损时血清中谷草转氨酶、谷丙转氨酶及血脂的量,对鸭乙肝病毒复制也有一定的抑制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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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本品。 2.严重肾功能不全者,不建议使用本品。 3.肝功能衰竭者慎用。 |
孕妇忌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