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的治疗,以及病毒性肝炎肝纤维化血清学指标〔透明质酸(HA)和Ⅲ型前胶原蛋白(PⅢP)〕的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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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及其化学名称为氧化苦参碱。 |
板蓝根、茵陈、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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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齐都药业有限公司 |
长春海外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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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0920 |
国药准字Z200503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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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的治疗,以及病毒性肝炎肝纤维化血清学指标〔透明质酸(HA)和Ⅲ型前胶原蛋白(PⅢP)〕的改善 |
病毒性肝炎、慢性肝炎、肝硬化、脂肪肝、酒精肝、药物性肝损伤、肝腹水、肝脾肿大、黄疸、胆囊炎、胆结石、胆管炎、胆囊息肉、胆道梗阻、胆汁淤积、肝炎后综合症、肝区疼痛、腹胀、乏力、纳差、恶心、呕吐、腹泻、便秘、黄疸、尿黄、皮肤瘙痒、肝掌、蜘蛛痣、肝性脑病、肝性水肿、肝性出血、肝性昏迷、肝性脑病、肝性黄疸、肝性腹水、肝性胸水、肝性肾病、肝性心脏病、肝性脑病、肝性肺病、肝性肾病综合症、肝性脑病、肝性肾病综合症、肝性脑病、肝性肾病综合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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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口服,每次0.2g~0.3g(2~3片),每日三次,三个月为一疗程,或遵医嘱。病毒性肝炎肝纤维化血清学指标〔透明质酸(HA)和Ⅲ型前胶原蛋白(PⅢP)〕的改善:口服,每次0.3g(3片),每日三次,六个月为一疗程,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4粒,一日2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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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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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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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的治疗,以及病毒性肝炎肝纤维化血清学指标〔透明质酸(HA)和Ⅲ型前胶原蛋白(PⅢP)〕的改善 |
病毒性肝炎、慢性肝炎、肝硬化、脂肪肝、酒精肝、药物性肝损伤、肝腹水、肝脾肿大、黄疸、胆囊炎、胆结石、胆管炎、胆囊息肉、胆道梗阻、胆汁淤积、肝炎后综合症、肝区疼痛、腹胀、乏力、纳差、恶心、呕吐、腹泻、便秘、黄疸、尿黄、皮肤瘙痒、肝掌、蜘蛛痣、肝性脑病、肝性水肿、肝性出血、肝性昏迷、肝性脑病、肝性黄疸、肝性腹水、肝性胸水、肝性肾病、肝性心脏病、肝性脑病、肝性肺病、肝性肾病综合症、肝性脑病、肝性肾病综合症、肝性脑病、肝性肾病综合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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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患者对本品有较好的耐受性,不良反应发生率较低。常见的不良反应有恶心、呕吐、口苦、食欲减退、腹泻、上腹不适或疼痛以及乏力,偶见皮疹、胸闷、发热,症状一般可自行缓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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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本品。 2.严重肾功能不全者,不建议使用本品。 3.肝功能衰竭者慎用。 |
不宜与大戟、甘遂、芫花、海藻同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