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的治疗,以及病毒性肝炎肝纤维化血清学指标〔透明质酸(HA)和Ⅲ型前胶原蛋白(PⅢP)〕的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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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及其化学名称为氧化苦参碱。 |
獐牙菜,兔儿草,波棱瓜子,角茴香,榜嘎(唐古特乌头),小糪皮、岩参、川木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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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齐都药业有限公司 |
青海金诃格萨尔王藏药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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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0920 |
国药准字Z630202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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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的治疗,以及病毒性肝炎肝纤维化血清学指标〔透明质酸(HA)和Ⅲ型前胶原蛋白(PⅢP)〕的改善 |
胆囊炎、胆石症、胆道感染、胆囊息肉、胆囊术后综合症、急慢性肝炎、肝硬化、胰腺炎、消化不良、胃肠功能紊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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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口服,每次0.2g~0.3g(2~3片),每日三次,三个月为一疗程,或遵医嘱。病毒性肝炎肝纤维化血清学指标〔透明质酸(HA)和Ⅲ型前胶原蛋白(PⅢP)〕的改善:口服,每次0.3g(3片),每日三次,六个月为一疗程,或遵医嘱。 |
口服。嚼碎药丸,用温开水送服或将药丸用开水化服。一次4~5丸,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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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该药品可能导致消化系统不适,如胃痛、恶心、腹泻等。个别患者可能出现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长期使用可能影响肝肾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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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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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的治疗,以及病毒性肝炎肝纤维化血清学指标〔透明质酸(HA)和Ⅲ型前胶原蛋白(PⅢP)〕的改善 |
胆囊炎、胆石症、胆道感染、胆囊息肉、胆囊术后综合症、急慢性肝炎、肝硬化、胰腺炎、消化不良、胃肠功能紊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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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患者对本品有较好的耐受性,不良反应发生率较低。常见的不良反应有恶心、呕吐、口苦、食欲减退、腹泻、上腹不适或疼痛以及乏力,偶见皮疹、胸闷、发热,症状一般可自行缓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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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本品。 2.严重肾功能不全者,不建议使用本品。 3.肝功能衰竭者慎用。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4.如出现严重腹泻,应立即停药并就医;5.服用三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