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的治疗,以及病毒性肝炎肝纤维化血清学指标〔透明质酸(HA)和Ⅲ型前胶原蛋白(PⅢP)〕的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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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及其化学名称为氧化苦参碱。 |
穿心莲、溪黄草、苦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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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齐都药业有限公司 |
广东罗浮山国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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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0920 |
国药准字Z200904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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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的治疗,以及病毒性肝炎肝纤维化血清学指标〔透明质酸(HA)和Ⅲ型前胶原蛋白(PⅢP)〕的改善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引起的口苦,胁痛;急性胆囊炎,胆管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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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口服,每次0.2g~0.3g(2~3片),每日三次,三个月为一疗程,或遵医嘱。病毒性肝炎肝纤维化血清学指标〔透明质酸(HA)和Ⅲ型前胶原蛋白(PⅢP)〕的改善:口服,每次0.3g(3片),每日三次,六个月为一疗程,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2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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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该药品可能导致的副作用包括:恶心、呕吐、腹泻、腹痛、食欲不振等胃肠道反应,以及皮疹、瘙痒等过敏反应。个别患者可能出现肝功能异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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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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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的治疗,以及病毒性肝炎肝纤维化血清学指标〔透明质酸(HA)和Ⅲ型前胶原蛋白(PⅢP)〕的改善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引起的口苦,胁痛;急性胆囊炎,胆管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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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患者对本品有较好的耐受性,不良反应发生率较低。常见的不良反应有恶心、呕吐、口苦、食欲减退、腹泻、上腹不适或疼痛以及乏力,偶见皮疹、胸闷、发热,症状一般可自行缓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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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本品。 2.严重肾功能不全者,不建议使用本品。 3.肝功能衰竭者慎用。 |
该药品可能导致的副作用包括:恶心、呕吐、腹泻、腹痛、食欲不振等胃肠道反应,以及皮疹、瘙痒等过敏反应。个别患者可能出现肝功能异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