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的治疗,以及病毒性肝炎肝纤维化血清学指标〔透明质酸(HA)和Ⅲ型前胶原蛋白(PⅢP)〕的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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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及其化学名称为氧化苦参碱。 |
茵陈,半枝莲 ,五味子, 栀子,甘草,板蓝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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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齐都药业有限公司 |
四川彩虹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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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0920 |
国药准字Z200537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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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的治疗,以及病毒性肝炎肝纤维化血清学指标〔透明质酸(HA)和Ⅲ型前胶原蛋白(PⅢP)〕的改善 |
清热解毒利湿。用于慢性乙型肝炎,胆囊炎,胰腺炎,而见温热蕴毒之症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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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口服,每次0.2g~0.3g(2~3片),每日三次,三个月为一疗程,或遵医嘱。病毒性肝炎肝纤维化血清学指标〔透明质酸(HA)和Ⅲ型前胶原蛋白(PⅢP)〕的改善:口服,每次0.3g(3片),每日三次,六个月为一疗程,或遵医嘱。 |
开水冲服,一次6~9克,一日2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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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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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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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的治疗,以及病毒性肝炎肝纤维化血清学指标〔透明质酸(HA)和Ⅲ型前胶原蛋白(PⅢP)〕的改善 |
清热解毒利湿。用于慢性乙型肝炎,胆囊炎,胰腺炎,而见温热蕴毒之症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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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患者对本品有较好的耐受性,不良反应发生率较低。常见的不良反应有恶心、呕吐、口苦、食欲减退、腹泻、上腹不适或疼痛以及乏力,偶见皮疹、胸闷、发热,症状一般可自行缓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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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本品。 2.严重肾功能不全者,不建议使用本品。 3.肝功能衰竭者慎用。 |
1.孕妇慎用;2.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4.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5.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