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治疗和预防支气管哮喘及过敏性鼻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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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丙酸倍氯米松。 |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昔洛韦,其化学名称为9-(2-羟乙氧甲基)鸟嘌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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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京卫制药有限公司 |
江苏远恒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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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9867 |
国药准字H320233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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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治疗和预防支气管哮喘及过敏性鼻炎。 |
抗病毒药。用于单纯疱疹性角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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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一般一次喷药0.05-0.1mg(每揿一次约喷出主药0.05mg)一日3~4次。重症用全身性皮质激素控制后再用本品治疗,每日最大量不超过1mg。儿童用量按年龄酌减每日最大量不超过0.8mg。症状缓解后逐渐减量。 |
滴入眼睑内,每2小时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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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丙酸倍氯米松过敏者禁用。 |
本品滴眼后一般耐受性良好,可引起的不良反应有灼烧刺激感、结膜充血、浅点状角膜病变、滤泡性结膜炎、眼睑过敏和泪点阻塞等,一般发生率较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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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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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治疗和预防支气管哮喘及过敏性鼻炎。 |
抗病毒药。用于单纯疱疹性角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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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气雾剂对个别人有刺激感,咽喉部出现白色念球菌感染。但吸后立即漱口可减轻刺激感,并可用局部抗菌药物控制感染。无钠水潴留作用。偶见声嘶或口干,少数可因变态反应引起皮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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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气雾剂只用于慢性哮喘,急性发作时应使用其他平喘药,待控制症状后再加用本品气雾吸入。2.用药后应在哮喘控制良好的情况下逐渐停用口服皮质激素,一般在本气雾剂治4~5天后才慢慢减量停用。3.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4.慎用活动性或静止期肺结核患者。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 严格按照说明书或医嘱使用;2. 避免与眼睛接触;3.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4. 儿童应在成人监护下使用;5. 使用后如有不适,立即停用并咨询医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