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主要用于敏感菌所致的细菌性痢疾,肠炎、霍乱,也可以用于伤寒、副伤寒、贾第鞭毛虫病、滴虫病等。与制酸剂等药物合用于治疗幽门螺杆菌所致的胃窦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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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呋喃唑酮 |
本品活性成份为兰索拉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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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颈复康药业集团赤峰丹龙药业有限公司 |
湖南华纳大药厂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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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5020542 |
国药准字H20084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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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主要用于敏感菌所致的细菌性痢疾,肠炎、霍乱,也可以用于伤寒、副伤寒、贾第鞭毛虫病、滴虫病等。与制酸剂等药物合用于治疗幽门螺杆菌所致的胃窦炎。 |
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卓-艾综合征(Zollinger-Ellison综合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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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常用量1次0.3g,1日3~4次,症状消失后再服2天。梨形鞭毛虫病疗程为7~10天。 |
成人通常每日口服一次,一次30mg(2片)。十二指肠溃疡患者需连续服用4-6周;胃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卓-艾综合征患者需连续服用6-8周;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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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新生儿禁用。 |
1. 过敏反应:偶有皮疹、瘙痒等症状,如出现上述症状时请停止用药。 2. 血液系统:偶有贫血、白细胞减少,嗜酸球增多等症状;血小板减少症状极少发生。 3. 消化系统:偶有便秘,腹泻,口渴,腹胀等症状。偶有GOT、GPT、ALP、LDH、 -GTP上升等现象,所以须细心观察,如有异常现象应采取停药等适当的处置。 4. 精神神经系统:偶有头痛、嗜睡等症状。失眠,头晕等症状极少发生。 5. 其它:偶有发热,总胆固醇上升,尿酸上升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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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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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有报道,在动物实验中胎仔的药物血浆浓度高于母体的血浆浓度。所以对于孕妇或有怀孕可能的妇女,只有在判定治疗上的益处超过危险性的情况下方可使用。2.在动物实验中兰索拉唑会分布于乳汁中。故哺乳期妇女最好避免用药,必须应用时应避免哺乳。儿童用药: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尚未确立(小儿的临床经验极少)老年用药:一般而言,老年患者的胃酸分泌能力和其他生理机能均会降低,用药期间请注意观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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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主要用于敏感菌所致的细菌性痢疾,肠炎、霍乱,也可以用于伤寒、副伤寒、贾第鞭毛虫病、滴虫病等。与制酸剂等药物合用于治疗幽门螺杆菌所致的胃窦炎。 |
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卓-艾综合征(Zollinger-Ellison综合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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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主要的不良反应有恶心、呕吐、头晕、荨麻疹、药物热、哮喘等,剂量过大时还可引起精神障碍及多发性神经炎。若在本品服用期间饮酒,则可引起双硫醒样反应,表现为皮肤潮红、瘙痒、发热、头痛、恶心、腹痛、心动过速、血压升高、胸闷烦躁等,故服药期间,禁止饮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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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一般不宜用于溃疡病或支气管哮喘患者; 2.口服本品期间饮酒,则可引起双硫仑样反应,表现为皮肤潮红、瘙痒、发热、头痛、恶心、腹痛、心动过速、血压升高、胸闷烦躁等,故服药期间和停药后5天内,禁止饮酒; 3.葡葡糖-6-磷酸脱氢酶(G-6PD)缺乏者可致溶血性贫血。 |
1.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2. 肝肾功能不全患者需调整剂量;3. 长期使用可能导致维生素B12缺乏;4. 可能影响血小板功能,增加出血风险;5. 与某些药物有相互作用,使用前需咨询医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