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胁痛口苦,尿赤,湿热带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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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龙胆、柴胡、黄芩、栀子、泽泻、木通、车前子、当归、地黄、炙甘草。 |
土大黄、萱草、千里光、猕猴桃、红土茯苓、野蔷薇、獐芽菜、杏叶防风、南五味子、丹参、甘草等味中草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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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包头中药有限责任公司 |
贵州德祥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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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1456 |
国药准字Z200256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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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胁痛口苦,尿赤,湿热带下。 |
慢性乙型肝炎、肝炎后肝硬化、肝纤维化、酒精性肝病、非酒精性脂肪肝病、药物性肝损伤、自身免疫性肝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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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6克,一日2次 |
口服。成人一次9克,一日3次,温开水或糖开水送服。小儿酌减(小儿只服浸泡后的上清液,不服药渣)。三个月为一疗程;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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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服药期间忌饮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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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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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胁痛口苦,尿赤,湿热带下。 |
慢性乙型肝炎、肝炎后肝硬化、肝纤维化、酒精性肝病、非酒精性脂肪肝病、药物性肝损伤、自身免疫性肝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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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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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孕妇,年老体弱,大便溏软者慎用。2.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3.服用本品时不宜服用滋补性中药。4.有高血压,心律失常,心脏病,肝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以及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严重患者时,应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老年体弱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9.儿童必需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服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和药师。 |
孕妇慎服;避免熬夜和过度劳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