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泻火明目。用于肝火旺盛,目赤肿痛,视物昏暗,羞明流泪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黄连、胡黄连、黄芩、黄柏、龙胆、柴胡、木贼、密蒙花、茺蔚子、决明子(炒)、石决明(煅)、鲜羊肝等14味。 |
本品的主要成份及其化学名称为氧化苦参碱。 |
|
生产企业 |
包头中药有限责任公司 |
江苏淮安双鹤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1276 |
国药准字H20020697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泻火明目。用于肝火旺盛,目赤肿痛,视物昏暗,羞明流泪 |
主要用于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治疗。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1~2次。 |
静脉滴注。每日一次,每次0.6g,二月为一疗程。或遵医嘱。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
禁忌 |
|
|
|
成分 |
泻火明目。用于肝火旺盛,目赤肿痛,视物昏暗,羞明流泪 |
主要用于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治疗。 |
|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本品可抑制荷瘤小鼠恶病质的发生,并可抑制癌细胞的生长,使荷瘤小鼠存活时间延长一倍以上。本品可抑制肿瘤细胞恶液质素(Cachectin)的产生,亦可抑制恶液质素对正常细胞的影响,从而预防肿瘤病人恶液质。 |
|
注意事项 |
1.忌生冷辛辣刺激食物,忌鱼、虾等腥物。2.脾胃虚寒,阳虚畏寒,大便溏薄者慎用。3.服药3天后症状无改善,或服药期间症状加重,或出现其他症状者应立即到医院就诊。4.对老年人、小儿及体虚者酌情减量或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本品;严重肾功能不全者,不建议使用本品;肝功能衰竭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