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泻火明目。用于肝火旺盛,目赤肿痛,视物昏暗,羞明流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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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黄连、胡黄连、黄芩、黄柏、龙胆、柴胡、木贼、密蒙花、茺蔚子、决明子(炒)、石决明(煅)、鲜羊肝等14味。 |
主要成分为谷胱甘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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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包头中药有限责任公司 |
重庆东亚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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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1276 |
国药准字H200603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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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泻火明目。用于肝火旺盛,目赤肿痛,视物昏暗,羞明流泪 |
本品用于慢性肝脏疾病的辅助治疗。包括病毒性、药物毒性、酒精毒性引起的肝脏损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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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1~2次。 |
置于颊粘膜与齿龈间含服。成人一日3次,每次0.3g.30天为一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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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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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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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泻火明目。用于肝火旺盛,目赤肿痛,视物昏暗,羞明流泪 |
本品用于慢性肝脏疾病的辅助治疗。包括病毒性、药物毒性、酒精毒性引起的肝脏损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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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1防治急、慢性肝损伤;具有活化氧化还原系统,激活SH酶,参与体内三羧酸循环及糖代谢,促进体内产生高能量,起辅酶作用,影响细胞代谢过程。对大鼠由乙醇所致急性肝损伤,四氯化碳致慢性肝损伤具有防治作用。 2解毒:具有络合、抗氧化、清除自由基等作用,参与多种外源性,内源性有毒物质(如某些药物、重金属、自由基、有机磷等)结合生成减毒物质,排出体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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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生冷辛辣刺激食物,忌鱼、虾等腥物。2.脾胃虚寒,阳虚畏寒,大便溏薄者慎用。3.服药3天后症状无改善,或服药期间症状加重,或出现其他症状者应立即到医院就诊。4.对老年人、小儿及体虚者酌情减量或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3. 服用期间应避免饮酒;4. 服用过量应立即就医;5. 请按照说明书或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