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解表通里,清热解毒。用于外寒内热,表里俱实,恶寒壮热,头痛咽干,小便短赤,大便秘结,风疹湿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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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防风、荆芥穗、薄荷、麻黄、大黄、芒硝、栀子、滑石、桔梗、石膏、川芎、当归、白芍、黄芩、连翘、甘草、白术(炒)。 |
化学名:2-(2,4-二氟苯基)-1,3-双(1H-1,2,4-三唑-1-基)-2-丙醇分子量:C13H12F2N6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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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厂 |
杭州康恩贝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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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1020246 |
国药准字H200415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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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解表通里,清热解毒。用于外寒内热,表里俱实,恶寒壮热,头痛咽干,小便短赤,大便秘结,风疹湿疮。 |
本品适用于下列敏感真菌所致的感染: 1.全身性念珠菌病。包括念珠菌血症﹑播散性念珠菌病及其他形式的侵入性念珠菌感染,如腹膜﹑心内膜﹑肺及泌尿道感染。也可用于恶性肿瘤﹑特殊监护病人﹑接受放﹑化疗或免疫抑制剂治疗或受到其他易致念珠菌感染的因素作用的患者。 2.隐球菌病。包括隐球菌性脑膜炎及其他部位(如肺﹑皮肤)的隐球菌感染。可用于免疫功能正常患者﹑艾滋病人及器官移植或其他原因引起免疫功能抑制的患者。艾滋病人可服用本品维持治疗,以预防隐球菌病的复发。 3.粘膜念珠菌病。包括口咽部﹑食道﹑非侵入性支气管等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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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袋(6克),一日2次。 |
口服,念珠菌病及皮肤真菌病,50mg~100mg/次,1次/日。阴道念珠菌病150mg/次,1次/日。治疗隐球菌脑膜炎及其他部位感染,常用剂量为首日400mg,随后200mg~400mg/日。儿童应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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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对氟康唑或其他三唑类药物过敏的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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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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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该品对小儿的影响缺乏充足的研究资料,虽然少数出生2周至14岁小儿患者以每日3~6mg/kg(按体重)剂量治疗未发生不良反应,但小儿仍不宜应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1.动物试验中,该品高剂量给予动物时可出现流产、死胎增多、幼年动物肋骨畸形、腭裂等变化。虽然在人类中未发现此类情况,但孕妇仍应禁用。2.尚无母乳中含该品浓度的数据,故哺乳期妇女慎用或服用该品时暂停哺乳。 老人注意事项: 根据老年患者肾功能情况调整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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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解表通里,清热解毒。用于外寒内热,表里俱实,恶寒壮热,头痛咽干,小便短赤,大便秘结,风疹湿疮。 |
本品适用于下列敏感真菌所致的感染: 1.全身性念珠菌病。包括念珠菌血症﹑播散性念珠菌病及其他形式的侵入性念珠菌感染,如腹膜﹑心内膜﹑肺及泌尿道感染。也可用于恶性肿瘤﹑特殊监护病人﹑接受放﹑化疗或免疫抑制剂治疗或受到其他易致念珠菌感染的因素作用的患者。 2.隐球菌病。包括隐球菌性脑膜炎及其他部位(如肺﹑皮肤)的隐球菌感染。可用于免疫功能正常患者﹑艾滋病人及器官移植或其他原因引起免疫功能抑制的患者。艾滋病人可服用本品维持治疗,以预防隐球菌病的复发。 3.粘膜念珠菌病。包括口咽部﹑食道﹑非侵入性支气管等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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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药理作用氟康唑属三唑类广谱抗真菌药,通过高度选择性地抑制真菌细胞色素P-450甾醇C-14-α-脱甲基作用,使真菌内的14-α-甲基甾醇堆积,从而抑制真菌的繁殖和生长。体外试验表明:本品对新型隐球菌和念球菌属有抑菌活性。动物经口和静脉注射氟康唑,对以下动物真菌感染模型有效:念球菌属感染(包括免疫缺陷动物的全身性念球菌病);新型隐球菌感染(包括颅内感染);小孢子菌属和毛癣菌属感染等。氟康唑还对皮炎芽生菌感染和粗球孢子菌感染(包括颅内感染)有效;对荚膜组织胞浆菌引起的正常动物和免疫抑制动物的感染也有效。毒理研究遗传毒性:Ames试验、小鼠淋巴瘤L5178Y细胞系试验、动物骨髓微核试验、人体淋巴细胞染色体试验结果均为阴性。生殖毒性:大鼠经口给予氟康唑20mg/kg,可轻度延迟分娩过程,但不影响其生育力。大鼠围产期结果可见,雌鼠接受20mg/kg和40mg/kg时,某些动物出现难产和延迟分娩。主要表现为死胎数量轻度增加和存活新生鼠数量减少。大剂量氟康唑对大鼠分娩的影响可能与其可特异性地降低该种属动物的雌激素水平有关。在接受氟康唑治疗的妇女中尚未观察到这种激素水平的变化。致癌性:小鼠和大鼠分别按2.5、5或10毫克/公斤体重/日剂量(约为人体推荐剂量的2-7倍)口服氟康唑24个月,提示氟康唑无致癌作用,但雄性大鼠接受本品剂量为5mg/kg和10mg/kg,连续给药24个月,可见动物肝细胞腺瘤发生率增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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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鱼虾海鲜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有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因服用或注射某种药物后出现荨麻疹等相似的皮肤症状者属于药物过敏(药疹),应立即去医院就诊。 5.服药后大便次数增多且不成形者,应酌情减量。 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9.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10.运动员慎用。 1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2.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3.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4.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5.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在极为罕见的有严重基础疾病曾服用多剂氟康唑的死亡病人尸检中发现有肝坏死。这些病人同时服用了其他多种药物,其中某些药物已知有潜在的肝毒性,一些病人的基础疾病亦可能导致肝坏死。由于没有证据可以排除上述尸检结果与氟康唑的关系,在患者的肝酶(如谷丙转氨酶,谷草转氨酶)明显升高时,须权衡继续氟康唑治疗的利害关系。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