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清热解毒,凉血消肿。本品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发热、牙痛、目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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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穿心莲、麦冬、栀子 |
本品主要成份为氧氟沙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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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西药都樟树制药有限公司 |
江苏祥瑞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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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6021804 |
国药准字H200593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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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清热解毒,凉血消肿。本品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发热、牙痛、目赤。 |
本品适用于治疗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等外眼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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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片,一日2次。 |
滴于眼睑内,每日3~5次,每次1~2滴,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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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尔有辛辣似蜇样的刺激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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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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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清热解毒,凉血消肿。本品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发热、牙痛、目赤。 |
本品适用于治疗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等外眼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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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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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不宜长期使用。2.使用中出现过敏症状,应立即停止使用。3.只限于滴眼用。4.滴眼时瓶口勿接触眼睛;使用后应将瓶盖拧紧,以免污染药品。5.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眼用制剂在开启后最多可使用4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