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清热解毒,凉血消肿。本品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发热、牙痛、目赤。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穿心莲、麦冬、栀子 |
本品主要成份为氧氟沙星 |
|
生产企业 |
江西药都樟树制药有限公司 |
郑州卓峰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6021804 |
国药准字H41025025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清热解毒,凉血消肿。本品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发热、牙痛、目赤。 |
本品适用于治疗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潰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外眼感染。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片,一日2次。 |
滴于眼睑内,每日3-5次,每次1-2滴,或遵医嘱。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有一过性刺激症状,一般不影响用药,表现为一过性眼睛灼热、眼痛或不适、咽炎及畏光。罕有:过敏、眼睑水肿、眼睛干燥及瘙痒。 |
|
禁忌 |
|
|
|
成分 |
本品用于清热解毒,凉血消肿。本品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发热、牙痛、目赤。 |
本品适用于治疗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潰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外眼感染。 |
|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只限于滴眼用,不能用于结膜下注射,也不能直接滴入眼睛前房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