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清热解毒,凉血消肿。本品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发热、牙痛、目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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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穿心莲、麦冬、栀子 |
羟丙甲纤维素291015mg,右旋糖酐705mg,甘油1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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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西药都樟树制药有限公司 |
Alcon Laboratories,In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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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6021804 |
H200904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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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清热解毒,凉血消肿。本品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发热、牙痛、目赤。 |
减轻由于泪液分泌不足或暴露在风沙、阳光下、久视屏幕等原因所引起的眼部干涩、刺痛等不适症状,保护眼球免受刺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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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片,一日2次。 |
根据需要滴入患眼1~2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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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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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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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清热解毒,凉血消肿。本品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发热、牙痛、目赤。 |
减轻由于泪液分泌不足或暴露在风沙、阳光下、久视屏幕等原因所引起的眼部干涩、刺痛等不适症状,保护眼球免受刺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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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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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使用新泪然后如果感到眼部疼痛、视物模糊、持续充血及刺激感加重,或者滴眼后病情加重或持续72小时以上,应停用新泪然,并请医师诊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