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清热解毒,凉血消肿。本品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发热、牙痛、目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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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穿心莲、麦冬、栀子 |
金银花、连翘、薄荷、牛蒡子(炒)、板蓝根、黄芩、玄参、桔梗、僵蚕、麦冬、浙贝母、天花粉等16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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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西药都樟树制药有限公司 |
神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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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6021804 |
国药准字Z130207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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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清热解毒,凉血消肿。本品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发热、牙痛、目赤。 |
清肺利咽,解毒退热。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咽痛、咽干、喉核红肿、发热恶寒;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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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片,一日2次。 |
口服,一次1袋,一日3—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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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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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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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清热解毒,凉血消肿。本品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发热、牙痛、目赤。 |
清肺利咽,解毒退热。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咽痛、咽干、喉核红肿、发热恶寒;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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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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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辛辣、鱼腥及过咸食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