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青光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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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山梨醇 |
大黄、石膏、重楼、赤芍、栀子(炒焦)、玄参、地骨皮、白芍、乌梅、白芷、细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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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安徽省双科药业有限公司 |
重庆希尔安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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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X20010612 |
国药准字B200207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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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青光眼. |
清热泻火、消肿止痛。适用于缓解胃火引起的牙痛,牙龈红肿等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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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谨遵医嘱 |
口服,一次10ml,一日3次;外用,用消毒棉球浸药液1~2ml局部含浸,一日4~6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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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滴眼液可能引起轻微眼部不适、刺激感或过敏反应。使用后若出现严重不适或持续症状,请及时就医。 |
少数病例服药后出现胃部不适,大便溏泻等消化道症状,局部用药后偶有舌体麻木或口腔黏膜轻微刺痛感,停药后可自行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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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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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青光眼. |
清热泻火、消肿止痛。适用于缓解胃火引起的牙痛,牙龈红肿等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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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 使用前请洗净双手;2. 避免瓶口接触眼睛或眼部分泌物;3. 使用后盖紧瓶盖;4. 如出现过敏反应或不适,应立即停用并咨询医生。 |
1.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烟、酒、辛辣之物。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服。 3.儿童慎用。 4.本品含细辛,建议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