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肺,化痰,止咳。用于痰热咳嗽,痰多,色黄粘稠,胸闷口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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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化橘红、陈皮、法半夏、茯苓、甘草、桔梗、苦杏仁、紫苏子(炒)、紫菀、款冬花、瓜蒌皮、浙贝母、地黄、麦冬、石膏。 |
本品主要成份为托吡卡胺。化学名称:N-乙基-N-(4-吡啶甲基)-a-(羟基甲基)-苯乙酰胺分子式:C17H20N2O2分子量:284.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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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西天陆达药业有限公司 |
无锡济民可信山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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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4020046 |
国药准字H320211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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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肺,化痰,止咳。用于痰热咳嗽,痰多,色黄粘稠,胸闷口干。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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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2次。 |
滴眼剂0.5%溶液滴眼,一次一滴,间隔5分钟滴第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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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
本品0.5%溶液滴眼1~2次,每次一滴的不良反应罕见,1%溶液可能产生暂时的刺激症状。因本品为类似阿托品的药物,故可使闭角型青光眼眼压急剧升高,也可能激发未被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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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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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婴幼儿对本品的不良反应极为敏感,药物吸收后可引起眼局部皮肤潮红、口干等。老年用药:高龄者容易产生类阿托品样毒性反应,也有可能诱发未经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一经发现应即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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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肺,化痰,止咳。用于痰热咳嗽,痰多,色黄粘稠,胸闷口干。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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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2.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结核、肺心病、糖尿病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服用三天,症状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并去医院就诊。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为避免药物经鼻粘膜吸收,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 2.如出现口干、颜面潮红等阿托品样毒性反应应即停用,必要时予拟胆碱类药物解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