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不能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胃癌。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主要含替加氟20mg、吉美嘧啶5.8mg、奥替拉西钾19.6mg。 |
依西美坦 |
|
生产企业 |
福州海王福药制药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40019 |
H20120400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不能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胃癌。 |
适用于以他莫昔芬治疗后病情进展的绝经后晚期乳腺癌患者。 |
|
用法用量 |
单独用药:通常,应按下表中的体表面积计算成人首次给药剂量的基准量(1次剂量),一天2次,于早饭后和晚饭后各服1次,连服28天,之后停药14天。此为一个周期,可以反复进行。体表面积初次给药的基准量(以替加氟计)[1.25m[sup]2[/sup]40mg/次1.25[1.5m[sup]2[/sup]50mg/次]1.5m[sup]2[/sup]60mg/次可根据患者的状态适当增减给药量,剂量设置为40、50、60、75mg/次。需增加剂量时,若不出现与本品有关的临床检查值(血液学检查、肝肾功能检查)异常及消化道症状,无安全性问题,可按基准量顺次增加一个剂量,但最高不得超过75mg/次;减小剂量时,按基准量顺次减小一个剂量,最低给药剂量为40mg/次。增减剂量时可参考下表:减量首次剂量增量停药每次40mg每次50mg每次40mg→停药每次50mg每次60mg每次50mg→每次40mg→停药每次60mg每次75mg注:以上剂量以替加氟计,增减剂量时应在每个周期按照上表顺次增减。联合用药:口服替吉奥胶囊80mg/m[sup]2[/sup]/天,一天2次,于早饭后和晚饭后各服1次,连服14天,停药7天;顺铂:75mg/m[sup]2[/sup],分三天静脉滴注(第1、2、3天)。每3周为1个周期,应至少进行2个周期的治疗。 |
一次一片(25mg),一日一次,饭后口服。轻度肝肾功能不全者不需调整给药剂量。 |
|
副作用 |
1、对本品成份有严重过敏史的患者。2、严重的骨髓抑制患者(可能导致症状恶化)。3、严重的肾功能障碍患者。4、严重的肝功能障碍患者。5、正在使用其他氟尿嘧啶类抗肿瘤药(包括与这些药物的联合化疗)的患者。6、正在使用氟胞嘧啶的患者。 |
对本品或本品内赋形剂过敏的患者禁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禁用。儿童用药禁用。 |
|
禁忌 |
|
|
|
成分 |
不能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胃癌。 |
适用于以他莫昔芬治疗后病情进展的绝经后晚期乳腺癌患者。 |
|
药理作用 |
1、单独给药:在单独给药的临床试验中(曾治疗过的乳腺癌、胰腺癌和胆道癌患者除外),可进行副作用评价的病例共578例,副作用发生率87.2%(504例)。曾治疗过(紫杉烷类抗肿瘤药)的乳腺癌患者(包括不能手术的乳腺癌或复发性乳腺癌(不包括前期治疗的乳腺癌))、胰腺癌、胆道癌患者中的副作用发生率分别为96.4%、98.3%、94.9%,比其他肿瘤的发生率高。胰腺癌患者中,重度副作用的发生率较高,尤以食欲不振、恶心、呕吐、腹泻等胃肠道症状明显。(1)曾治疗过的乳腺癌、胰腺癌和胆道癌患者除外;(2)等级分类:按照nci-ctc或日本癌症治疗学会标准进行统计;(3)包括疲劳。2、联合用药:对非小细胞肺癌患者进行的Ⅱ期临床后期联合用药试验中,连续口服本品21天,第8天给予顺铂60mg/m2,可进行副作用评价的病例共55例,全部病例均发现副作用。与本品有关的不良反应发生率为83.78%,其中主要为血液系统68.47%(白细胞减少的发生率为45.05%,血小板减少的发生率为20.72%,多为i、ii度下降),消化系统46.85%(恶心、呕吐39.64%、腹泻7.21%),其他14.41%。本品的血液系统不良反应与替加氟相当,但其消化道反应明显好于替加氟。 |
药理作用:乳腺癌细胞的生长可依赖于雌激素的存在,女性绝经期后循环中的雌激素(雌酮和雌二醇)主要由外周组织中的芳香酶将肾上腺和卵巢中的雄激素(雄烯二酮和睾酮)转化而来。通过抑制芳香酶来阻止雌激素生成是一种有效的选择性治疗绝经后激素依赖性乳腺癌的方法。依西美坦为一种不可逆性甾体芳香酶灭活剂,结构上与该酶的自然底物雄烯二酮相似,为芳香酶的伪底物,可通过不可逆地与该酶的活性位点结合而使其失活(该作用也称自毁性抑制),从而明显降低绝经妇女血液循环中的雌激素水平,但对肾上腺中皮质类固醇和醛固醇的生物合成无明显影响。在高于抑制芳香酶作用浓度的600倍时,对类固醇生成途径中的其他酶不产生明显影响。毒理研究:单次给药毒性:小鼠单次经口给药剂量达3200mg/kg(按体表面积计算,约为人临床推荐剂量的640倍)时,出现死亡。大鼠和犬单次剂量分别为5000mg/kg和3000mg/kg(按体表面积计算,分别约为人临床推荐剂量的2000倍和4000倍)时,动物出现死亡。小鼠和犬单次给药剂量分别达400mg/kg和3000mg/kg(按体表面积计算,分别约为人临床推的80倍和4000倍)时,动物出现惊厥。临床研究中,健康人本品单次给药剂量达800mg/kg及晚期乳腺癌患者剂量高达600mg连续给药12周时,均表现出良好的耐受性。生殖毒性:交配前14天至妊娠15-20天内,大鼠给予本品,泌乳期继续给药21天,其剂量为4mg/kg/日(按体表面积计算,相当于人临床推荐剂量的1.5倍)时,出现胎盘重量增加;剂量大于或等于20mg/kg/日时,出现妊娠期延长、分娩异常或困难,同时也观察到吸收胎增加、活胎数减少、胎仔重量降低、骨化延迟。妊娠大鼠器官形成期给药剂量小于或等于810mg/kg(按体表面积计算,约为人临床推荐剂量的320倍)时,未出现明显致畸胎作用。家兔器官形成期给药剂量90mg/kg/日(按体表面积计算,约为推荐人临床用剂量的70倍)时,出现胎盘重量降低;剂量为270mg/kg/日时,出现流产、吸收胎增加和胎兔体重降低;剂量小于或等于270mg/kg/日(按体表面积计算,约为人临床推荐剂量的210倍)时,家兔畸形率未见增加。目前尚无本品对孕妇影响的临床研究资料,若妊娠期服用本品,应告之患者本品对胎儿的潜在危害性和出现流产的潜在危险。交配前63天及合笼期间,雄性大鼠给药500mg/kg/日(按体表面积计算,约为人临床推荐量的200倍)时,可使与之交配的未给药雌性大鼠的生育力降低。本品剂量为20mg/kg/日(按体表面积计算,相当于人临床推荐剂量的8倍)时,对雌性大鼠生育力参数(如卵巢功能、交配行为、受孕率)无影响,但使平均窝仔数降低。另外,在一般毒性研究中,按体表面积计算,给药量为人临床推荐剂量的3-20倍时,小鼠、大鼠及犬均不同程度地出现卵巢改变,包括过度增生、卵巢囊肿数增多及黄体数减少。大鼠经口给予放射标记的14C-依西美坦1mg/kg后,发现其可通过胎盘,给药后15分钟在乳汁中出现带放射活性的依西美坦,上述剂量下,单次给药后24小时,本品及其代谢物在母体与胎儿血液中的浓度相当。尚不知本品是否通过人乳汁分泌。因许多药物可经乳汁分泌,故哺乳期妇女应慎用本品。遗传毒性:本品在Ames试验和V79中国仓鼠肺细胞试验中未表现出致突变作用。在体外无代谢活化的情况下,对人淋巴细胞表现出致突变作用,但小鼠微核试验结果阴性。本品不增加大鼠肝细胞的程序外DNA合成。致癌性:目前尚无本品致癌作用的研究资料。 |
|
注意事项 |
1、与用法用量有关的注意事项:(1)治疗过程中,若出于治疗需要而必须缩短停药周期,则必须确认不出现与本品有关的临床检查值(血液学检查、肝肾功能检查)异常及消化道症状,无安全性问题。停药周期至少不得少于7天。对于不能手术或复发性乳腺癌患者缩短停药周期的安全性尚未确立(无使用经验)。(2)为避免发生骨髓抑制、重症肝炎等严重的副作用,于各周期开始前及给药期间每2周至少进行1次临床检查(血液学检查、肝肾功能检查等),密切观察患者状态。发现异常情况应采取延长停药时间、减量、中止给药等适当措施。特别是在第1周期及增加剂量时应经常进行临床检查(参照临床试验项)。(3)基础研究表明,大鼠空腹给药时奥替拉西钾的生物利用度变化较大,可抑制5-fu的磷酸化而使抗肿瘤作用减弱,因此本品应饭后服用。(4)非小细胞癌患者,超出Ⅱ期临床后期研究中的用法用量(连续21天口服本品,第8天给予顺铂60mg/m2)的有效性及安全性尚未确立。(5)本品合并胸部和腹部放疗的有效性及安全性尚未确立。2、以下患者应慎用:(1)骨髓抑制患者。(2)肾功能障碍患者。(3)肝功能障碍患者。(4)合并感染的患者。(5)糖耐量异常的患者。(6)间质性肺炎或既往有间质性肺炎史的患者。(7)心脏病患者或既往有心脏病史的患者。(8)消化道溃疡或出血的患者。3、重要注意事项:(1)停用本品后,至少间隔7天以上再给予其他氟尿嘧啶类抗肿瘤药或抗真菌药氟胞嘧啶。(2)停用氟尿嘧啶类抗肿瘤药或抗真菌药氟胞嘧啶后,亦需间隔适当的时间再给予本品。(3)曾有报道,由于骨髓抑制引起严重感染(败血症),进而导致败血症性休克或弥散性血管内凝血甚至死亡,因此须注意感染、出血倾向等症状的出现或恶化。(4)育龄期患者需要给药时,应考虑对性腺的影响。(5)曾有报道,不排除本品可导致间质性肺炎恶化甚至死亡,因此在使用本品时,须确认有无间质性肺炎,用药过程中应密切观察呼吸状态,有无咳嗽、发热等临床症状,并进行胸部x线检查。注意间质性肺炎的出现和恶化。发现异常情况应停药并采取适当措施。[特别是非小细胞肺癌患者,发生间质性肺炎等肺功能损害的可能性大于其他肿瘤患者。 |
绝经前的女性患者一般不用依西美坦片剂。依西美坦不可与雌激素类药物连用,以免出现干扰作用。中、重度肝功能、肾功能不全者慎用。超量服用依西美坦可使其非致命性不良反应增加。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禁用。儿童用药禁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