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恶性葡萄胎、绒毛膜上皮癌、恶性淋巴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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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新福菌素 |
本品主要成份及其化学名称为:从健康小牛胸腺中提取的含胸腺素α1等多种分子量小于6000的活性多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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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福州海王福药制药有限公司 |
西安迪赛生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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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5021180 |
国药准字H199911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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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恶性葡萄胎、绒毛膜上皮癌、恶性淋巴瘤。 |
(1)用于慢性乙型肝炎患者。(2)各种原发性或继发性T细胞缺陷病。(如:儿童先天性免疫缺陷病)。(3)某些自身免疫性疾病(如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儿童支气管哮喘和哮喘性支气管炎等)。(4)各种细胞免疫功能低下的疾病(如:病毒性肝炎,预防上呼吸道感染、顽固性口腔溃疡等)。(5)肿瘤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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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静脉注射。剂量需依患者对本品的敏感度和临床使用方法而定。全身性用药:一般剂量为每日300~400μg(每日6~10μg/kg),溶于5%葡萄糖溶液250~500ml中,行静脉滴注4~5小时,连续10~12天为1疗程,总剂量一般为3600~6000μg左右。间隔2周左右再用第二疗程,也可酌情减少给药日剂量,延长疗程周期。联合用药:1、与长春新碱、阿霉素合用,治疗肾母细胞(Wilms)瘤;2、与环磷酰胺、长春碱、博来霉素、顺铂合用,治疗睾丸肿瘤;3、与阿霉素、环磷酰胺、长春新碱合用,治疗软组织肉瘤、尤文(Ewing)肉瘤;也可用于治疗恶性淋巴瘤的联合化疗方案中。4、与放射治疗联合应用,能提高肿瘤对放射治疗的敏感性,浓集并滞留于有核细胞内,妨碍放射修复。 |
口服,每次5~30mg,一日1~3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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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副作用可能包括:恶心、呕吐、腹泻、皮疹、发热、肝肾功能异常。如出现严重不适,请及时就医。 |
1.耐受性良好,极少数患者偶有嗜睡感。2.慢性乙型肝炎患者使用时可能ALT水平短暂上升,如无肝衰竭预兆出现,仍可继续使用本品。3.极个别病人有轻微过敏反应,停药后可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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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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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动物生育研究显示,在对照组及本药治疗组,其胚胎异常影响无任何差异。目前尚不知道本药是否对胚胎有伤害,或是否影响生育能力。故本药只能在十分必要时才给予孕妇使用。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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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恶性葡萄胎、绒毛膜上皮癌、恶性淋巴瘤。 |
(1)用于慢性乙型肝炎患者。(2)各种原发性或继发性T细胞缺陷病。(如:儿童先天性免疫缺陷病)。(3)某些自身免疫性疾病(如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儿童支气管哮喘和哮喘性支气管炎等)。(4)各种细胞免疫功能低下的疾病(如:病毒性肝炎,预防上呼吸道感染、顽固性口腔溃疡等)。(5)肿瘤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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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骨髓抑制:可出现白细胞、血小板明显下降,常在用药后7~14日出现。2.胃肠道反应:表现为食欲不振、恶心、呕吐、腹泻,少数有口腔溃疡。3.局部反应:静注可引起静脉炎,漏到血管外可引起组织坏死。4.其他:少数患者出现头晕、乏力、骨关节酸痛、肝功能损害、心电图改变、脱发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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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副作用可能包括:恶心、呕吐、腹泻、皮疹、发热、肝肾功能异常。如出现严重不适,请及时就医。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儿童用药需在成人监护下使用;3. 过敏体质者慎用;4. 定期检查肝肾功能;5. 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