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急、慢性支气管炎引起的痰液黏稠、咳痰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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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片含盐酸氨溴索75毫克。 |
本品主要成份为交沙霉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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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 |
桂林南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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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0643 |
国药准字H109000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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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急、慢性支气管炎引起的痰液黏稠、咳痰困难。 |
本品适用于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咽炎及扁桃体炎,敏感菌所致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及口腔脓肿,肺炎支原体所致的肺炎,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也可用于对青霉素、红霉素耐药的葡萄球菌的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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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饭后口服。成人一次1片,一日1次。 |
成人,一日0.8~1.2g,较重感染可增至一日1.6g;小儿,按体重一日30mg/kg。均分3~4次服用(餐前1小时或餐后3~4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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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已知对盐酸氨溴索或本品其他成份过敏者不宜使用。2.妊娠头3个月内妇女禁用。 |
1.胃肠道反应有腹泻、恶心、呕吐、中上腹痛、口舌疼痛、胃纳减退等,发生率与剂量大小有关。本品的胃肠道反应发生率明显低于红霉素。2.乏力、恶心、呕吐、腹痛、发热及肝功能异常等肝毒性症状少见,偶见黄疸等。3.大剂量服用本品,尤其肝肾疾病患者或老年患者,可能引起听力减退,停药后大多可恢复。4.偶见过敏反应,表现为药物热、皮疹、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等。5.其他:偶有心律失常、口腔或阴道念珠菌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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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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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由于本品可通过血胎盘屏障,虽然在新生儿和胎儿血中未能检出,但孕妇服用本品时仍宜权衡利弊。2.因本品可进入乳汁中,故哺乳期妇女在哺乳期间服用时,应停止哺乳。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大剂量服用本品可能引起听力减退,但停药后大多可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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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急、慢性支气管炎引起的痰液黏稠、咳痰困难。 |
本品适用于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咽炎及扁桃体炎,敏感菌所致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及口腔脓肿,肺炎支原体所致的肺炎,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也可用于对青霉素、红霉素耐药的葡萄球菌的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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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偶见皮疹、恶心、胃部不适、食欲缺乏、腹痛、腹泻。2.其他过敏反应,包括过敏性休克、血管性水肿、荨麻疹和瘙痒。3.其他胃肠道反应,如胃肠道功能紊乱,包括呕吐和消化不良。4.其他神经系统反应,包括头痛、头晕。5.罕见严重的皮肤反应,包括多形性红斑、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征(SJS)/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TEN)和急性全身性发疹性脓疱病。如果发生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停止本品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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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注意事项】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建议使用本品;必要时,可遵医嘱慎用,妊娠头3个月内妇女禁用。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3.应避免与中枢性镇咳药(如右美沙芬等)同时使用,以免稀化的痰液堵塞气道。4.本品为一种黏液调节剂,仅对咳痰症状有一定作用,在使用时应注意咳嗽、咳痰的原因,如使用7日后未见好转,应及时就医。5.对于肾功能受损患者,只有在咨询医生后,才可使用本品。6.据报道,目前已出现少数严重的皮肤损害病例,如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征和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与祛痰药(如盐酸氨溴索)用药时间相关。这些病例大多可由患者基础疾病的严重性和/或合并用药来予以解释。此外,在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征或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的早期阶段,患者可能会首先出现非特异性流感样前驱症状,如发烧、身体疼痛、鼻炎、咳嗽和喉咙痛。这些非特异性流感样前驱症状会产生误导,开始可能会使用咳嗽和感冒药进行对症治疗。因此,如果出现新的皮肤或黏膜病变,应立即就医,且作为预防措施,停止使用盐酸氨溴索。7.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8.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1.患者对大环内酯类中一种药物(如红霉素)过敏或不能耐受时,对其他大环内酯类药物(如本品)也可过敏或不能耐受。 2.溶血性链球菌感染患者用本品治疗时至少需持续10日,以防止急性风湿热的发生。 3.肾功能减退患者一般无需减少用量。 4.服用本品期间宜定期随访肝功能。肝病患者和严重肾功能损害者的剂量应适当减少。 5.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本品可干扰Higerty法的荧光测定,使尿儿茶酚胺的测定值出现假性增高。血清碱性磷酸酶、胆红素、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和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的测定值均可能增高。 6.因不同细菌对本品的敏感性存在一定差异,故宜作药敏测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