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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宏(阿奇霉素干混悬剂)

维宏(阿奇霉素干混悬剂)

处方药 非医保

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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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1.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急性咽炎、急性扁桃体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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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宏(阿奇霉素干混悬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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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维宏(阿奇霉素干混悬剂)
维宏(阿奇霉素干混悬剂)
萘敏维滴眼液
萘敏维滴眼液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奇霉素,其他学名称为(2R,3S,4R,5R,8R,10R,11R,12S,13S,14R)-13-[(2,6-二脱氧3-C-甲基-3-O-甲基-a-L-核-已吡喃糖基)氧]-2-乙基-3,4,10-三羟基-3,5,6,8,10,12,14-七甲基-11-[[3,4,6-三脱氧-3-(二甲氨基)-b-D-木--已吡喃糖基]氧]-1-氧杂-6-氮杂环十五烷-15酮。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支1毫升含盐酸萘甲唑啉0.02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0.2毫克、维生素B12,0.1毫克。辅料为:依地酸二钠、氯化钠、磷酸二氢钠、磷酸氢二钠聚维酮K30。抑菌剂:苯扎溴铵(每毫升含0.02毫克)。

生产企业

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0980217

国药准字H20168001

说明
作用与功效

1.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急性咽炎、急性扁桃体炎。

用于缓解眼睛疲劳、结膜充血以及眼睛发痒等症状。

用法用量

将本品倒入杯中,加入适量凉开水,溶解摇匀后口服,在饭前1小时或饭后2小时服用。 1.成人用量: (1)沙眼衣原体或敏感淋病奈瑟菌所致性传播疾病,仅需单次口服本品1.0g(10袋)。 (2)对其他感染的治疗:第1日,0.5g(5袋)顿服,第2~5日,一日0.2.g(2.5袋)顿服;或一日0.5g(5袋)顿服,连服3日。 2.小儿用量: (1)治疗中耳炎﹑肺炎,第1日,按体重10mg/kg顿服(一日最大量不超过0.5g),第2~5日,每日按体重5mg/kg顿服(一日最大量不超过0.25g)或按如下方法给药: 1)体重15~25(kg),首日0.2g(2袋)顿服,第2~5日0.1g(1袋)顿服。 2)体重26~35(kg),首日0.3g(3袋)顿服,第2~5日0.15g(1.5袋)顿服。 3)体重36~45(kg),首日0.4g(4袋)顿服,第2~5日0.2g(2袋)顿服。 (2)治疗小儿咽炎﹑扁桃体炎,一日按体重12mg/kg顿服(一日最大量不超过0.5g),连用6日。或遵医嘱。

滴眼,一次1-2滴,一日3~4次。

副作用

对阿奇霉素﹑红霉素或其他任何一种大环内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1.眼部反应:偶见瞳孔散大,加重充血、刺激、眼部不适、视物模糊,及轻度炎症。2.全身反应:偶见晕眩,头痛,恶心,发汗,焦躁,瞌睡,虚弱,血压升高,心律不齐,高血糖等。

禁忌

成分

1.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急性咽炎、急性扁桃体炎。

用于缓解眼睛疲劳、结膜充血以及眼睛发痒等症状。

药理作用

本品一般耐受性良好,不良反应发生率低,多为轻到中度可逆性反应。1.常见不良反应有:⑴胃肠道反应:腹泻、腹痛、稀便、呕吐等;⑵皮肤反应:皮疹、瘙痒等;⑶其他反应:如厌食、阴道炎、头晕或呼吸困难等;2.临床中还观察到下列<1%的不良反应:⑴消化系统:消化不良、胃肠胀气、粘膜炎、口腔念珠菌病、胃炎等;⑵神经系统:头痛、嗜睡等;⑶过敏反应:支气管痉挛等;⑷其他反应:未觉异常等。3.上市后口服制剂还观察到以下不良反应,其与本品相关性尚不清楚。⑴过敏反应:关节痛、血管神经性水肿、荨麻疹、光过敏;⑵心血管系统。

萘甲唑啉为拟肾上腺药,具有收缩血管作用,可缓解因过敏及炎症引起的眼充血症状;马来酸氯苯那敏为抗组胺药,可减轻眼部过敏症状;维生素B12对为此眼部神经功能有一定作用。

注意事项

1.进食可影响阿奇霉素的吸收,故需在饭前1小时或饭后2小时口服。2.轻度肾功能不全患者(肌酐清除率>40ml/分钟)不需作剂量调整,但阿奇霉素对较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中的使用尚无资料,给这些患者使用阿奇霉素时应慎重。3.由于肝胆系统是阿奇霉素排泄的主要途径,肝功能不全者慎用,严重肝病患者不应使用。用药期间定期随访肝功能。4.用药期间如果发生过敏反应(如血管神经性水肿、皮肤反应、Stevens-Johnson综合征及毒性表皮坏死等),应立即停药,并采取适当措施。有些因阿奇霉素引起的反应可反复发作,需较长时间观察和治疗。5.治疗期间,若患者出现腹泻症状,应考虑假膜性肠炎发生。如果诊断确立,应采取相应治疗措施,包括维持水、电解质平衡、补充蛋白质等。6.使用本品期间,如出现任何不良事件和/或不良反应,请咨询医生。7.同时使用其它药品,请告知医生。9.请放置于儿童不能触及的地方。

1.儿童,尤其是婴儿使用可能发生中枢神经抑制,导致昏迷和体温显著下降。因此,婴儿和儿童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2.连用3~4日,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打开后应在4周内用完,逾期请勿使用。 4.心血管疾病、糖尿病、高血压、甲状腺功能亢进和眼部感染患者慎用。 5.孕妇忌哺乳期妇女慎用。 6.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眼红、疼痛等症状应停药就医。 7.滴眼时请勿使管口接触手和眼睛,使用后应将瓶盖拧紧,以免污染药液。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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